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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不虚】盐一年不还,变成盐山,看完你就不敢偷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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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 发表于 2011-1-17 22: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先讲一则发生在杭州的古代公案。
有位居士性格好静,他在西湖边盖了一间茅屋,每日除午餐之外,其余时间都用于修法。

一天临近中午,他想煮一锅罗汉菜,盐不够用,就去邻家借盐,邻居有事外出,他想:只拿一勺盐,也不要紧。
一年后的某天修定时,忽然见眼前有一堆浓重阴影,从此日日如此。他观察发现,是如山一般的盐堆,后来他醒悟到这是以前在邻家所借的盐。他害怕地说:“取一勺盐,一年未还,利息生了这么多,业报真是一本万利!”
他急忙筹钱,买了几千包盐,偿还旧债。盐债还清后,盐山顿时消失,从此心前不再浮现盐山。
公案中,居士所作的不与取极其轻微,只是取一勺盐,可是黑业增长广大,一年后变为一座盐山,如果不及时偿还,盐山会更黑更大,如何能入定呢?在现代社会,极易弄虚作假,造作欺诳不与取,这样白天作贼晚上修法,是否要修到黑漆漆的饿鬼世界中去呢?所以学佛首先要深信因果,日常应严密防护三门,谨慎取舍。这样轻微的事,尚且有大障碍,何况更重的黑业?如果对三宝物不与取,确实是把自己往永世不得翻身的地狱里送。以下就宣说这方面的公案:
《百业经》说,佛在舍卫城时,城外的粪池中有一只怪兽,头是比丘,身为大虫,身上寄生着许多如针如毛的小虫,在噬咬它的身肉,而且又时时被臭气所熏,苦不堪言,在粪池中哀嚎。
佛了知因缘已到,可以为大虫授记,调化舍卫城的众生,便来到大虫身边,当着围观者加持大虫,使它忆起前世,并能说人语。
佛问:“你是三藏法师吗?”
它说:“是!”
佛问:“身口意造恶业会成熟吗?”
它说:“会成熟,一定会有报应。”
佛说:“报应是安乐还是痛苦?”
它说:“以恶业感召的痛苦不堪忍受。”
佛又问:“你以前是依止哪位恶知识而受这种报应的?”
它说:“不是因为恶知识,是我自己没有调伏内心。”
佛便讲述它的前世因缘:
久远劫前,普胜如来出世时,有位施主出家,精进修学,通达三藏,人们称他为三藏法师,都对他供养,他把很多财物都转而供养僧众。
有一年,僧众准备结夏安居三月,当时云集了七万七千位有学无学僧众,安居期间需要执事员负责各项事务,大家推荐他,他也答应尽力而为。
负责众多僧人的生活,责任很重,三藏法师决定出去化缘。在他下山走到城边时,遇到从大海取宝归来的五百商主。商主们得知法师是为僧众结夏安居而化缘,都很发心说:“我们刚取宝归来,供养三个月的生活不成问题,你不必去别处化缘。”
三藏法师持宝返回,途中生起贪心,就把财宝藏起来,占为己有,导致僧众生活出现困难,僧众意见很大。有人找他解决,他都推辞,僧众只好派其他人下山化缘,他们也碰上五百商主,彼此一交谈,才知道三藏法师私吞了僧众财物。商主们不高兴,直接质问三藏法师,他见事情暴露,掩饰说:“本来想给他们供养,但他们不让我当执事员,我也没有办法。”僧人与他据理力争,他破口大骂说:“你们当众诽谤我,愿你们以后变成吃不净粪的旁生,一直住在粪池当中。”
后来三藏法师醒悟过来,知道自己造了重罪,就到僧众前发露忏悔,僧众说:“我们能原谅你,但因果之前得不到原谅。”
佛接着说:“比丘们,这位三藏法师就是今日的大虫,从普胜如来直至我的教法之中,它一直受身大虫感受苦报。”
比丘们又问:“世尊,它何时能得解脱?”
佛说:“贤劫五百佛出世之后,它才能解脱,那时作明如来出世,它得人身出家,以前世业力的现行,又造一种无间罪,由此堕落地狱,几十万年受苦,当他再得人身时,在作明如来的教法下出家,证得阿罗汉果,终获无余涅槃。”
三藏法师造了严重的不与取罪:不与取的事是七万七千有学无学僧众三月安居受用的财物;意乐之中,想是于僧物无误想,烦恼是贪心;等起是未经开许而占为己有的欲;加行是自作,为了自己的享受让僧众损耗;究竟是发起得心。以不与取及辱骂僧众,使他长劫之中感受大苦,现在是贤劫第四佛释迦佛的时代,往后经过弥勒佛出世以及更后的四百九十五佛陆续出世,它才能重得人身,修行证果。
把业和果联系起来,就会认识三宝门中造恶的可怕,也才知道烦恼是最危险的敌人,三藏法师未防护好一念贪心,结果毁灭生生世世的前途。从此,他在袈裟下失去了人身,堕入漆黑的世界,何时才能重见天日呢?一尊佛出世不见他超升,又一尊佛出世仍不见超升。因是短短一念,果却是无量劫,黑业如此可怕。如果不在因上谨慎防护,一旦堕为大虫,何日才能再得人身呢?菩萨畏因,凡夫畏果,在业果的取舍上不能放逸、糊涂,尤其为常住发心的道友,千万要谨慎。
《杂阿含经》中,目犍连尊者对勒叉那比丘说:“我刚才遇见一个身躯庞大的众生在虚空中行走,炽热铁丸不断出入身体,他边走边啼苦嚎叫,痛苦逼切,样子非常可怜。又见一人,舌头又长又大,也是乘着虚空行走,有火热的利斧在砍截他的舌头,啼苦嚎叫与前无异。又见一人,有两个燃烧的铁轮在他两胁下旋转,烧灼身体,如前一样在空中啼苦嚎叫。”
勒叉那比丘听后,就去问佛。
佛对众僧说:“我也见这些众生,但我怕愚人不信佛语,会长夜受苦,所以未说。那个热铁丸从身上出入的众生,在过去迦叶佛时是位沙弥,当时看守僧众果园,盗取七粒果子供养师父,以犯盗戒的因缘,堕入地狱受无量痛苦,从地狱中脱离后,以余业所感,现在此身仍要继续受此痛苦。那个被炽燃利斧割舌的众生,也是迦叶佛时出家做沙弥,一次用斧头砍石蜜供僧,偷吃了粘在斧刃上的石蜜,以犯盗戒的缘故,堕入地狱,地狱苦尽之后,以余业仍受此苦。两胁之下有铁轮旋转的众生,也是在迦叶佛教法中出家作沙弥,一次派他拿饼供僧,他偷了二饼藏在两胁下,那次犯盗之后堕入地狱受无量痛苦,以余业还要受此痛苦。”
有人想:三位沙弥所盗分别只是七粒果、二饼、一点石蜜,为什么要堕地狱呢?原因出在对境上,因为不与取的事是常住物,属十方僧宝共有,如犯不与取,就要在十方僧宝前结罪。十方僧宝无量无数,所以罪过极大。《观佛三昧经》说:“盗僧蔓物者,过杀八万四千父母罪。”《方等经》中华聚菩萨说:“五逆四恶,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所以,盗僧物,罪超五无间罪和四根本重罪,一般无法救度。《宝梁经》说:“宁啖身肉,终不用三宝物,得大苦报,罪受一劫,若过一劫,以侵损三宝物故。”
《幽人记》中记有一则公案:
隋朝僧人道明,在大业元年三月死去。这年七月的一天,与他同屋共住的僧人玄续,行至郊外,当时天色已晚,忽遇一所寺院,玄续就进去投宿。
走到前门,见道明出来,言谈相貌与生前无异,而且将玄续引入房中,玄续心生诧异,也不敢问。
至后半夜,道明起来对玄续说:“此处并非寻常之地,你万万不要上堂。”清晨打钟时,道明又来告诫玄续不要上堂。
道明走后,玄续独自行到食堂后窗边,观察动静,只见堂内礼佛行香都按僧法做,维那唱完施粥,有人抬粥出来,粥是血色,行堂后,食堂里的僧人们全身烧燃,痛得翻来覆去,昏厥过去。
约一顿饭功夫,维那打静,众僧不再显现苦相。玄续看得心惊肉跳,赶紧回到住房。不久,道明回来,看起来更憔悴,玄续问他,他说这是地狱,苦不堪言。
玄续又问:“明公何以生到此处?”
道明说:“以前我取僧众一束柴煮水染衣,忘记未赔,以此恶业,我的脚需要在一年中烧燃受罪。”
道明拉起衣服,只见膝下一片焦黑。他对玄续哭诉:“大人慈悲,愿你救我!”
玄续惊叹说:“明公是精练之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们?不知如何才能免罪?”
道明说:“你买一百束柴赔常住僧,再写《法华经》一部。”
玄续说:“我会尽财力代你办,愿你早日脱苦。”
两人就此分手。玄续按所说赔偿常住,而且写经。后来,再寻这所寺院,寂无所见。
道明仅用僧众一束柴,却要在地狱中,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烧脚才能脱此业障。所以常住一针一线,都重如须弥,平时没有正知正念,随便挪用或浪费,将来算起业帐来,何以偿还呢?
《五台山志》中,有一则人皮鼓的公案:唐朝五台山北台后黑山寺,有一位叫法爱的僧人,他作监寺二十年,以常住僧物置办很大一片南园田地,转给徒弟明慧,法爱死后,生在明慧家做牛,力大能独耕。过了三十年,牛老了,身体也有病,庄头想以牛和别人换油。当晚明慧作梦,梦到去世的师父哭着说:“我用常住僧物,为你置办田地,现在堕落为牛,既老又瘦,愿你剥我皮做鼓,再把我名写于鼓上,凡有礼拜念诵,应当击这面鼓,我的苦才有解脱之日。不然,南园田地变成沧海,也未必能脱免。”说完牛举身向前扑去。明慧醒来,才是半夜,他去寺院鸣钟召集大众,把事情具体向大众宣说了。第二天庄头汇报说:老牛自己碰树而死,明慧按梦中嘱咐,把牛皮剥下做鼓,再把师父名字写在上面,而且变卖南园田地,得若干钱财,在五台请僧供斋,又尽舍衣钵钱倾囊为亡师礼忏。后来把这面鼓送到五台山文殊殿。
古月律师是民国开悟的高僧。民国八年,西峰寺住持道沛法师,特请律师住锡西峰寺,兴建大雄宝殿。行至途中,忽然来了一只公牛,跪在律师轿前,眼泪直流。律师说:“你已忏悔,善莫大焉!现在正值西峰寺兴建大殿,要用很多黄泥,我代你请份苦单,你每天踏黄泥赎罪,可以解脱这个苦身!”牛听完,跟在律师轿后。到了西峰寺,每天勤苦地踏泥,到大殿建成时,牛在佛前跪着死去。
信众们请律师讲述这头牛的因果,律师说:“前世它是鼓山监院,他家乡另有一座小庙,在鼓山作当家师时,把常住钱拿回去给徒弟花,犯此因果堕为牛身,这就是因果不爽!”
人皮鼓公案中,是监寺私用常住僧物为白衣弟子置办田地,鼓山监院把常住钱财给徒弟花,都是公私分不清,因为财物出自常住,用于私人,就是偷盗。所以,法爱只有剥皮作鼓,鼓山监院只有为常住踏黄泥,才能酬还脱免。
 楼主| 一心 发表于 2011-1-17 22: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心 于 2011-1-17 22:17 编辑


《禅林宝训》中,东山慧空禅师曾以沉痛之语描述当时福建长老们的不注意因果:
“一住着院,则常住尽盗为己有,或用结好贵人,或用资给俗家,或用接陪己知,殊不念其为十方常住招提僧物也。今之披毛戴角,偿所负者,皆此等人。先佛明言,可不惧哉?”

隋朝开皇十六年,有一位道相僧人来灵岩寺修行,不久暴死,在冥府见大势至菩萨化称为寺主昙祥,领他参观僧人堕落的地狱。最先见到僧真,他堕在黑暗地狱,被炭火焚烧。地狱门上有张榜文,上面写到:“此人因为私用众家二十贯灯油钱而受报,僧真为寺主,寺内无尽灯油家有很多财富,他认为众僧都可受用无尽灯油,虽然自己说是贷用,但是私意里实际不想还,以此业不免受报。”僧真多年以来身体又黑又瘦,而且皮肤生很多热疮,治不好。昙祥告诉道相:“你回去告诉僧真,让他赶紧偿还灯家财物,得免地狱之苦。”僧真当天就还了灯油钱,地狱榜文随之而消失。
又见僧人法回堕在方梁压地狱,地狱榜文写他私用僧众三十匹绢。昙祥也叫道相回寺院转告,让他速还僧众绢物,脱免地狱之苦。道相对法回说时,他拒不承认,说:“我向来不用僧家一尺物,哪有私用三十匹绢的事?”
道相就念榜文说:“开皇五年,僧众派法回去京师请灵岩寺匾额,当时除粮食外,带绢一百匹、驴两头,至京师时,遇灵岩寺的施主,他是能向上通关系的舍人,以他上奏,未花一钱便得到灵岩寺额。法回想:‘此额是因法回而得到,法回对寺院有功,应能受用三十匹绢。’就以其中十匹买金,五匹换取丝布,六匹买钟乳和石斛,六匹买沉香,三匹买三十具锁。有二十五具锁后来卖出,五具锁仍在柜中,钟乳和石斛用完,沉香仍在,丝布有两匹在柜中,金子一两未用。”法回见事说得这么详实,当即叩头认错,还三十匹绢,地狱榜文也随之消失。
再见到的是道廓,堕在火烧地狱,榜文上写着:“此人燃僧众八十钱柴,故堕此狱。”道相也如实转告道廓,但他不承认,并说:“我到此寺以来,一寸草叶不敢燃烧,哪有私用八十钱柴之事?”道相按榜文说:“一天,有人偷僧众树林中的杏树,拖至僧众界外,把树截作梳材,当时未截完。道廓把残余木材捡来,截成三束。其中一棵很粗,价值八十钱。”道廓不服,他说:“在树林外拿了三束柴,其中一根粗的作为一束,当时柴卖到寺院,二十文就能得一截,哪有三束杏柴值八十文的道理?”道相按榜文说:“粗的一根还可做梳木,所以值八十钱。”道廓听到这里就承认,还给僧众八十钱,也就脱出地狱。
又见慧泰在火烧地狱,榜上写着:烧僧众一簸箕木札,值二十钱。慧泰承认,还二十文,也从地狱脱出。
又见慧侃,榜上写着:四十人在兰若日,一起供一次斋,慧侃劝外来僧可以吃粥,损失僧众三斗米,因此入地狱。慧侃偿还后也脱出地狱。
又见一位也叫道相的僧人,堕在接烛地狱,手被火烧焦,榜上写着:此人被派遣为僧众做蜡烛,但缺席不做,同事屡次叫他,也不来,而且他还说:“大德怎么能为你做蜡烛呢?”因为违反僧众,他堕到接烛地狱,道相赔僧众蜡烛钱,才出地狱。
又见三位沙弥,堕在火烧地狱,榜上写着:此寺规矩,绝不燃烧干柴,此沙弥私自燃烧干柴,地狱门口有一堆虫子向沙弥索命,所以堕在此狱。昙祥对道相说:“你回寺院告诉三位沙弥,应各设一次供,供养僧众忏悔,能得免脱。”三位沙弥各设一供供僧,得出地狱。
又见明基沙弥,堕在沸铁薄饼地狱,火星崩溅,烧灼他的脸面,榜上写着:此人平时为僧众作薄饼,因为不用心爱护面,随便把面甩落在地,不可收取,所以堕入此狱。明基四五年中,都是满脸生疮,受大苦恼,治也治不好,昙祥就对道相说:“你可以告诉明基。”明基也承认,而且对僧众设供,才得以脱免。
又见沙弥道弘,堕入吞铁圆地狱,热铁丸入于口中,口都被烧烂,榜上写着:此僧为大众作馄饨,大众不吃,他偷吃一碗,故堕入此狱。道弘数年以来,口里生疮,非常痛苦。昙祥叫他为僧众设一次供,这样才脱免吞铁圆地狱。
有人为常住做务,可是不畏惧因果,还带有世间“我行我素”的习气。也有人觉得自己对常住有贡献,用一点常住财物,理所应当,是否要像法回一样准备堕入方梁压地狱呢?也有人为常住做事,从不按时,应尽的职责可以不顾,是否要像道相准备堕入接烛地狱?为常住作饭,随便浪费米面,为常住印书,随便浪费纸张,为常住管理财物,一点不注意,是不是要像明基沙弥一样准备堕入沸铁薄饼等地狱?
懒庵禅师曾说:“常住之物,不可丝毫有犯,其罪非轻,先圣后圣,非不丁宁。往往闻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行,山僧或出或处,未尝不以此切切介意,犹恐有所未至。”常住财物不可以丝毫有犯,一有犯着,这个罪过特别严重!先圣的诸佛和后圣的诸祖师,没有不以常住物切切地防护警戒。可惜的是,往往听者不一定能信,信者不一定能行,老僧出外行脚或住寺院时,向来都是把这事切切放于心上,仍恐惧有不周到之处。
唐朝汾州启福寺有位住持僧,名叫惠澄。一天生病作牛吼声死去。寺院有位长宁师,夜晚见惠澄过来,容色憔悴,对他说:“其它罪还较轻,唯独盗用常住物,罪极严重,因我互用了三宝物,受苦难言,请你救我。”长宁师为他诵经忏罪。一个多月后,他又来说:“蒙你为我诵经,痛苦已止息,现在我另住一处,不知何时才能解脱。”
做职事的人,看了这个公案,应当警惕,住持惠澄因为互用三宝物而堕落受苦。佛、法、僧物,各有所属,不能互用,譬如不能以供僧物供佛,不能以供法物供僧等,大众僧物四事供养等也不能互用,比如僧众有衣财而无食粮,需要把衣财挪用为道粮时,必须白众忍可,才能动用,事后仍旧补还,不算犯盗罪。
北周时僧人慧旻,在家时善于贩卖,年少出家,却不务修行。一次他负责僧众的仓库厨房时,偷吃食物,另在管理僧众财帛时,借此方便割取盗用。后来他得病死去,托胎于牛腹中。这头牛生下来,相貌光亮,身躯庞大,而且蹄角圆好,众人都很爱惜它,另加饲养。一次,让它拉一车竹子,要上斜坡时,极力牵拉也不能登上。牛便两膝屈地,脚肘和鼻孔都在流血。当时绵州有位双男师,是不测之人,他在来益州路上正好遇见,感叹地说:“是这个人!”说完以手抓住牛角,对牛问讯:“旻公还债怎么这样辛苦?”牛听了泪下如雨。旁边的人见了无不悲悯,便转告慧旻弟子,一起把牛赎出。牛数日不食,就死去了。
人身难得,又极易失去。像慧旻不注重因果,一旦堕落作牛还债,何等辛苦!三宝门中果报大,如果不懂业果,身心放逸,一天就可能造下多种堕入地狱、饿鬼、旁生的业,所以首先应学好业果,有因果正见摄持,才能遮止堕落。
洞山禅师曾说:“常住须凭戒力扶,莫将妄用恣贪图,掌他三宝门中物,惜似双亲两眼珠。暗里纵能机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诛,丝毫若也无私取,免得来生作马驴。”常住须要依靠持戒的力量来扶持,不能乱用私取,满足自己一时的贪求。掌管三宝门中的财物,要像对待父母的眼珠一样爱惜。暗中纵然能机巧算计,可是冥冥之中自然有鬼神惩罚,所以丝毫也不能取为个人使用,免得来生作马驴还债,苦不堪言。
以下举公案说明不与取的业与果的关系:
《感应篇例证》记有几则公案:
长兴县有个王某,做人一向狡猾蛮横,买人田产,定契约之后,只付一半钱,而放债时,却强行扣住债券,别人已还,还拿着债券去讨债,他做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了。
一天王某突然死了,这时邻家产了一头牛,主人看牛时,牛忽然说起人话:“我是王某,因为居心不良,加上过去欠你的田价,所以做牛来还债,现在烦你叫我儿来,我让他还债给你。”
主人大吃一惊,马上把王某的儿子叫来,他儿子很凶,甩着胳膊进门,大声问:“牛在哪里?”主人指给他看,他问牛:“你能说话吗?”牛卧地不答应,再问仍然不答。儿子生气了,他把主人摔倒在地,对他说:“你竟然说我父亲变牛!”这时候牛跳起来,叫儿子的名字,呵斥他说:“你还敢打人,我是你父亲,刚才你问牛在哪里,我又气又羞愧,所以不愿回答。你还要打人。”这样一一对儿子交代,买某笔财产时没有付够钱,应补多少;某笔债务的契约没有退还,放在哪个箱子中,叫儿子必须为他一笔笔地了结,让他能解脱罪苦,说完牛就倒地死去。
王某看起来有手段有方法,可是强取豪夺的不义之财最后都要一点一滴地吐出,能占到什么便宜呢?当初仗势欺人的时候,横行霸道,后来堕为牛身,被人使唤,气焰又到何处去了呢?权威不与取的钱财,需要以低头来偿还。所以,人耍小聪明,实际是大愚痴;人忠厚本分,反而是大智慧。知道业果不虚的道理,我们欺人压人占人的心自然会冰消瓦解。所以大家要明白:吃亏就是占便宜,占便宜就是吃亏。
明朝大原王艄公,借乡里长者一两八钱银子,买了一条船维持生活。家里稍富时,王艄公忘了长者的恩情,没有还所借的银子。一晃八年过去了,长者也忘了这件事。
一天,长者走到屋旁,竟看到王艄公的腰间系了腰带,窜入牛栏。很快牧童告诉说:母牛生小牛了。长者去看,见小牛腰间仿佛有腰带印子,他心里就默默记住。
过了一年多,小牛长得很肥,长者让牧童牵出去卖,路上遇到何屠夫,问他卖价,牧童说卖一两八钱银子,是长者交待的价。
屠夫暗自高兴,他认为这头牛不止这个价,便按价买下。又有一位农民见牛后说:“这牛好肥!现在正值春季,怎么忍心杀它?卖给我耕地好吗?”屠夫见机会来了,就骗他说:“我刚才出二两五钱,再加一钱,就卖给你。”农民一合算,这牛的价钱超过这个数,便很高兴以二两六钱买下来了。
牛在农民家,不需要看管,它能独自出去回来。有一天没见它回来,农民到处寻找,结果发现它坠崖已死。农民心里很懊恼,二两六钱银子全泡汤了。后来他在市场上遇到何屠夫,两人一起谈论这件事。农夫租过长者的田,他得知牛是长者所卖,就去问长者:“这头牛为什么卖这个价?”长者说:“这头牛是王艄公投胎来还债的,我是亲眼所见,他原先欠我一两八钱银子,所以也卖这个价。”何屠夫听到这事,忽然醒悟:“王艄公欠我八钱银子的肉钱。”农夫也开悟了,原来他借过王艄公二两六钱银子没有还,他买牛是如数还债。这事发生在明朝万历十七年。
看了这则公案,我们会发现天道公平,人算不如天算。屠夫认为一两八钱买进,以二两六钱抛出,一转手就赚八钱,真是一笔好买卖。农民买牛后牛不幸跌死,他一直自叹倒霉,白白丢掉了二两六钱银子。实际上,屠夫得八钱是命里应得,有什么好得意呢?农夫失二两六钱也是理该偿还,有什么好懊悔呢?得意、懊悔只是白白浪费表情。只有长者厚道,无非分之想,所以乐天知命,不打妄想。这则公案说明:应得的自然得,应还的自然还,一切都是未作不得,已作不失。不懂这个道理,人们认为凭自己算计可以大发横财,都是做白日梦而已。没有因果正见的人,总免不了非分之想,做**、做房地产、买进卖出,赚了笑,赔了哭,真是天天做白日梦的痴呆汉!
从这里也体会到“不与取”三字的妙义,原来是:给你的才能取,不给你的如何能取到呢?而已作的,自然会给你,还用担心什么?未作的,如何能强占得到?如果以“不与而取”、“不劳而获”,只会“不得而舍”、“以劳偿还”。这样一思惟,岂不省了许多非分妄想。看来,人生中的名闻利养,妻财子禄,只应当不迎不拒地随缘消受而已。天天你争我夺,为谁欢喜为谁忧呢?了知业的相,就要看得开,放得下。
下面再看《清凉山志》中的公案:
隋朝代州有位赵良相,家产上万,他有两个孩子,长子叫赵孟,次子叫赵盈,其中,弟弟赵盈强,哥哥赵孟弱。父亲死前把家产分成两份,哥哥赵孟得的多。等到赵良相死了,赵盈尽占哥哥的财产,只给哥哥一所园屋,赵孟只有靠打工养活自己。
不久赵盈死去,转生为哥哥赵孟的儿子,叫赵凡,后来赵孟死了,生在赵盈家里,给赵盈当孙子,叫赵先。到长大时,孟家越来越穷,盈家越来越富,结果赵凡给赵先家作佣人,这样来养活度日。
一天,赵凡的寡母对他说:“赵盈占你家产,使你贫穷,今天你去作他的奴仆,能不羞耻吗?”赵凡听后,怀恨在心,欲杀赵先。
开皇初年,赵凡随赵先朝五台,进入峨谷东面几十里之地,山谷深旷无人,这时赵凡拔刀对赵先说:“你祖父和我父亲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占我家产业,导致我家世代贫穷,今天还要做你仆人,你忍心吗?我今天要杀你。”赵先见势不妙,赶紧逃跑,赵凡一路追入树林,赵先见到一座草庵,就飞跑进入草庵,这时有位老和尚出来,对赵凡说:“你来干什么?”赵凡说:“我追冤家。”老和尚大笑说:“你暂时放一放,我让你自己认识它。”然后给他一种药物,以茶汤服下,他才如梦初醒,回忆起往事,感愧自伤。老和尚说:“赵盈是赵凡的前身,他霸占哥哥产业,实际是自弃福业,赵先是赵孟再来,他只是领取份内的家产,他父亲的遗嘱还在呢。”两人听后,即舍弃世俗之家入佛门修道,后于弥陀庵去世。
没有三世业果的正见,确实看起来天理很不公平,因为赵凡家世代贫苦,父亲受赵盈家欺负,儿子还要给他孙子家打工,真是奇耻大辱,不杀不足以解恨。可是以业镜一照,才知道占便宜的吃亏,吃亏的占便宜,道理这样公平,心里的怀恨不是可笑之极吗?请问该恨谁呢?所以因果报应太不可思议了,凡是不与取就要偿还,如影随形,如响应声,丝毫错乱都不可能出现。所以,如果能在业与果的关系上获得决定,这个力量就很大,可以说,一切攀比之心,一切非分之想,一切投机心理,一切怨天尤人之心,都可以以这个正见而遮止。
下面是一个台湾的事例:
台湾在日据时代有一户著名的米商,平日做买卖时,短斤少两,致富后,开始巴结日本权贵,收买当地流氓,作威作福,鱼肉人民,进而设法操纵当地粮食价格,以便经常获取暴利。当时老百姓惧其淫威,不敢反抗检举。没想到台湾光复不久,这家人的报应也随之而来了。先是米商长子在日本念医科,费尽万千家产,才学成归国,第二年正想开医院时,突然得病,医药无效,很快死去。不久,米商又被过去一度被他收买的流氓敲诈,有一次流氓来索取,他不给,被对方打得七窍流血,不久便一命呜呼。米商的事业很快就停顿衰败,他太太也离家与人同居,留下的子女都无一技之长,无法谋生,女儿为了生活不得不下海当酒女,几个儿子也是游手好闲,坐吃山空之后,不得不到餐厅打杂、跑堂。
米商的钱财来路不正,他是以欺诳和权威不与取敛财而暴富。这种财富来得快,去得更快。他看似精明,懂得以各种方法把他人的钱骗到自己腰包里,可是反过来,奸诈刻薄的人,法尔也会以各种方式使他败家破财。首先由长子不治早亡而耗尽万千家产,然后以流氓索取,使他死于非命,再是树倒猢狲散,一个富豪之家不几年就完全败亡。不与取的结果是这样悲惨,这还只是现报,后世更有漫长的恶趣之苦,需要一点一点领受。
一九八二年台湾《新生报》登载一则消息:某少女发生车祸后,十九年一直昏迷不醒,成了植物人。她的父母倾家荡产也无法使她恢复正常,而且为照顾女儿,他们受尽了人间折磨,她的母亲已累倒,而且得了心脏病,生活无法自理。只有父亲一人在旁侍候,这位植物人,每半小时要替她抽痰一次,每一小时要替她翻身一次,并且清除大小便数次,永远有洗不完的尿裤,永远没有休息的机会。为什么他们会遭遇如此不幸呢?少女的父亲一九五八年曾开车撞死一位姓陈的寡妇,留下七个孤儿,事后虽然和解,但她父亲却一直置之度外,既不赔偿,也不照顾七个可怜的小孩,使他们遭受很多痛苦,当时引起人们的公愤。不曾想到五年之后,他读高中的女儿被计程车撞伤,事后寻遍了名医,用尽了秘方,请遍了道士、乩童、法师和高山族的巫师,花费了上万元去美国就医也毫无起色。十九年后,少女仍未醒来,她的父母和家人注定要继续接受漫长而残酷的煎熬。她的父亲虽然逃避了法律制裁,但是无法逃避业的报应。应赔偿而不赔偿,这是不与取,以无欺的业感,不仅推卸不了责任,业债反而越背越沉重。
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一则公案:
恒王府长史东鄂洛,被贬玛纳斯,此地属于乌鲁木齐管辖。一次,东鄂洛在去乌鲁木齐的途中,为了避暑而选在夜晚赶路,途中下马在树下稍事休息。这时,有人走过来,半跪着向他问好,自称是陈竹山属下的兵卒刘青。两人谈了一阵之后,东鄂洛上马要走,刘青说:“我有一件小事拜托,求你给乌鲁木齐印房官的奴仆喜儿带个信,他欠我三百文钱,我现在处境贫寒,他应还钱给我。”
第二天,东鄂洛在乌鲁木齐印房官处见到喜儿,就把刘青的话转告他。喜儿吓得汗如雨下,面如死灰。东鄂洛觉得奇怪,便追问他原因。喜儿说:“刘青早已病死。”
原来刘青病死之后,陈竹山想及他生前办事勤劳谨慎,特以三百文钱交付喜儿,让他去市面上买些牲礼纸钱,祭奠刘青。喜儿知道刘青无亲属,不会有人陪他来祭奠,所以就把钱侵吞了。原以为不会有人知道,没想到鬼会亲自来讨债。
陈竹山一向不信因果,得知此事后,他说:“确实不假。刘青捎来的话,不是旁人可以捏造的。我原以为世人造恶,最怕被人知道,别人不知,就可以为所欲为。今天才明白,所谓无鬼之论,实在是靠不住。那些暗中做亏心事的人,我真替他们担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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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惹尘埃! 发表于 2011-1-18 10: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果报应丝毫不爽!可我还在贪,还在欠!这样不知何时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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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修 发表于 2011-1-18 2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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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wn 发表于 2012-3-5 10: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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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jhyu 发表于 2012-5-1 08: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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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wn 发表于 2013-2-10 12: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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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wn 发表于 2013-3-26 08: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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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jhyu 发表于 2013-10-11 08: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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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共嗚 发表于 2013-10-13 09: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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