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欢迎访问金刚萨垛佛网站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5371|回复: 2

“法无我”(空性)的修法——堪布慈诚罗珠

[复制链接]
法界金刚 发表于 2010-6-27 21: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何为法我
要精通“法无我”,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法我”。“法”是何意呢?本来,轮回和涅槃的一切所知都叫作“法”,但在“人我”和“法我”分开以后,“法”的范围就缩小了一点。除了“自我”和“我所有见”(执着属于我的东西)以外的所有的有为法和无为法叫作“法”。“我”是何意呢?“人我”的“我”可解释为“自我”或“自己”。而“法我”的“我”不是此意,而是“实在”、“实有”的意思。
在中观里有纷繁复杂的断除“法我”的具体方法,这里就舍去复杂的,只讲最具体的。
二、怔悟法无我(空性)的方法
所谓“最具体的”,是指从三个角度进行的推理:第一是观察“因”(指因果的“因”),抉择不生;第二是观察物质的本体,抉择不住;第三是观察“果”,抉择“不灭”。这样从三个角度进行观察以后,得到什么结论呢?就是“不生、不住、不灭”,这是三个关键的问题。
佛陀的《般若波罗密多经》和龙树菩萨的中观告诉我们,诸法“不生”、“不住”、“不灭”。而我们却认为万事万物,包括人或者外界的山河大地,都首先有产生的阶段、之后有存在的阶段、最终有消亡的阶段,即“有生”、“有住”、“有灭”,因此,认为一切法都是存在的、实有的。
这是常人的观点,极其简单。他的证据来自于自身的眼耳鼻舌身,对于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就判断它存在。比如,当眼睛看到“蝉”的诞生、生长变化直至死亡的时候,我们就说:“蝉有生、有住、有灭。”又如,当敲击或吹奏某一乐器时,耳识就感觉到一种声音的产生;这种声音持续一分钟也好、一小时也好,都认为它仍然存在,这是住的阶段;最后它停止的时候,又认为这种声音消失了。实际上,外面存不存在这样一种声音呢?我们凡夫人认为存在。因为我们听见了或者通过仪器看到了声波,这就是证据,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证据。而这些证据都来自于耳识和眼识。因为我们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认为它们是不会有幻觉的,一切都是它们说了算:它们听到、看到,就认为有;它们没有听到、看到,就认为没有。这是常人的逻辑,也就是我们的基本逻辑,也就是全人类、全部生命的简单逻辑。如果眼耳鼻舌身有错,要用怎样的办法来挽救呢?没法挽救。这时,即便使用最精密、最先进的仪器,还是需要用眼睛去观察。没有了眼耳鼻舌身,就没有办法认识事物。因为,一切的证据都来自于眼耳鼻舌身,假如它们有错的话,我们就毫无办法了。这就是常人的观点。
佛的般若波罗密多的观点是什么呢?虽然常人的观点佛是理解的,但是佛的观点已经超越了常人。佛说过:我不与世俗人争论,但世俗人会与我争论。这句话的意思是:世俗人看到的,佛也不说他们没有看到,他们是看到了,从世俗人眼睛的角度,佛可以理解这些存在的东西。但是,他们所看到的,并不一定存在;他们觉得不存在的,也不一定不存在。
如前所讲,我们认为一切有为法都是有生有灭的,而证据则来自于我们自己的眼耳鼻舌身,即使是上师或佛陀的教言,也要通过耳朵才能听闻,不然如何闻法呢?总而言之,如果不靠眼耳鼻舌身,我们是没有办法辨别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而现在,我们却要通过佛的推理方法来推理观察。
三、抉择法无我的逻辑
(1)从因的角度去观察,抉择不生。从因的角度推理,叫作“破自他生因”。“破自他生”是指破除“自生”和“他生”,这种推理的逻辑叫作“因”。破自他生因也叫作金刚屑因。这种逻辑是如何推理的呢?
首先,要观察有无“自生”的可能。这是不可能的!平时,我们也不认为诸法是“自生”的。在外道中,有“自生”的观点,他们的依据是一个比喻:从太阳落山到第二天天明之前,虽然看不见太阳,但是,不是太阳不存在,太阳是存在的!他们认为:同样地,在稻芽没有产生之前,仅仅是看不见稻芽而已,实际上它也是存在的。这是部分外道的观点,常人不这么认为,故也无须特别去破,这里主要是破“他生”。
很多人认为:“他生”是正确的。例如,我们认为稻种和稻芽是两种不同的物质,所以,稻芽是他生的。下面我们来仔细地观察一下,观察时同样没有教条可循。前面曾经讲过,佛教里没有教条。所谓教条,是指对于一个教派的观点和教义,不管是对是错,都要去相信。但佛教并不是这样的,那我们该如何观察呢?
如果诸法是“他生”的,就有一个明显的漏洞。例如,稻芽如果是因稻种而生的,那么它们的存在是同时的,还是有先有后呢?
如果是同时存在,就不对了。因为,这意味着因、果同时存在,即因存在时果也存在,果存在时因也存在。既然因存在的时候果(自己)已经成立了,因还须对果起什么作用呢?实际上,这个因是没有用的,即稻芽不因稻种而生。这种逻辑,我想大家都能够理解。
“同时存在”的概念是什么?即是指两个事物不是相互观待的,而是各各独自成立。若因和果是同时存在的,则它们之间就根本不可能有因果的联系。“因”根本没有给“果”带来什么影响,怎么会是它的因呢?我们从小到大一直认为,有因有缘才有果。所以,因果同时存在是不对的。
不过,很少有人觉得因果是同时存在的,大多数人的观点是“明年长出来的稻芽,在今年的稻种上是不存在的,只有当温度、湿度等所有的条件具备以后,才会产生一个以前不存在的新稻芽。”这是宏观世界中常人很粗糙的观点,而微观世界已经超越了常人的概念。当我们在最微观的世界中去观察时,会发现微观世界中的所有物质都是一刹那、一刹那地生灭,第二刹那时,第一刹那已经不存在了;而第一刹那时,第二刹那还没有诞生,那么,所有的物质的存在都仅仅是一个刹那而已。
这一点,很多学物理的人都知道。量子物理中的测不准原理就是来自于此。测不准原理是指:对于一个非常小的粒子来说,它的速度和位置是无法同时测量的。如果它的位置可以确定,它的速度就无法测量;如果它的速度能够测量,它的位置又无法确定。因为,速度=距离÷时间,而距离=终点位置-起点位置,时间=终止时间-起始时间,可是,粒子没有时间的相续,仅仅是一刹那地存在,它的速度自然也就无法测量了。量子物理已经比较接近佛教的有些观点了,但佛教所讲更加细致入微。
在这样的微观世界中,所有的物质都是一刹那地存在。如果认为,在第一个刹那所有的因(条件)都具备以后,于第二个刹那果才产生。就意味着:在第一个刹那所有的条件如温度、湿度、种子、土壤等都具足时,果还不存在;当第二个刹那果产生、存在的时候,所有的因却早已消失不在了,它们从来没有见过面。那么,“因”是怎样把它的“果”产生出来的呢?因存在时,假如果也存在,因就可能给果带来一些影响、起到一些作用。但是,在果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因又能影响谁、作用谁呢?仔细想想,因存在时,“果”就象虚空一样,“因”能对虚空起作用吗?不可能的!同样,既然因果的存在不可避免地有前后次序,果存在的时候,因又不存在了,那因怎么起作用呢?这就象死人和活人,当一个人诞生之时,另一个人已经死了,那个死人能对这个活人做什么事吗?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二人根本无法见面。在微观世界中,所有的事物都是这样,前后的两个物质不可能在一个时空中同时存在,既然不能在同一时空相遇,它们之间又怎么会产生因果关系呢?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既然如此,为何会产生宏观的事物呢?这叫作因缘和合。也就是说,在不观察时,一切都很好,可得的都能得到;但是,细微观察的时候,这一切都没有了存在的理由和证据,得不到因果的关系,那些平时认为非常实在的东西就开始在我们手中消失了。
经过以上分析,“他生”是不成立的。但是,只有在微观世界中才能这样推理。在宏观世界中,因果就象父亲和儿子一样是可以见面的,这是常人的观点。实际上,在宏观世界中所谓的“因”“果”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因果关系。
“自生”不成立,“他生”也不成立,那么“自他二生”更不成立,除此之外,有没有第四种生呢?没有!由此可见,所有的物质是“不生”的。因果关系不是逻辑推理的结论,而是我们眼耳鼻舌的结论。从眼耳鼻舌的角度看,有因果的存在、有六道轮回、有学佛成佛……;但是,通过逻辑推理,从非常微观的角度去看,这一切都不存在。
你们回去好好地思维一下,我们认为所有的物质是可以产生的,那么它们是怎样产生的呢?打坐前后的修法都已讲过,在正式修的时候,就象上面这样去推理,最后深深地体会到万法是无生的。那时,心就专注于“不生”的境界当中,并于此境界中安住下来。刚开始时,时间不会很长,只有几秒种或一分钟。因为,还没有太大的能力,这个境界会很快消失。消失的时候,又重新开始观察物质是如何产生的。然后,又再次体会到它们是不生的,此时心又专注在这个境界当中。这叫作“不生”的修法。这样观察的时候,我们可以理解、体会佛所说的“不生”。
平时,我们明明看见一切有为法都是有生的,怎么会是“无生”呢?刚才讲了,有为法的产生是我们的眼耳鼻舌的观点和结论,“不生”则是超越了常人概念的一种更深层次的观察与思维方法。
学化学的人更容易理解这些。当几种化学物质混合在一起的时候,会有新的气味或颜色产生。有些气味和颜色在原有的物质上是绝对没有的,但是,当它们和合之后就产生了新的物质,他们也不知道这些新物质是从何而来的。其实,这叫作因缘和合。万法都处在这样一张因缘的网里、相互观待着,两个或更多的因素组合起来,就会产生一种新的因素。比如,为何能在完全没有红色的物质当中产生红色呢?为何能在毫无臭味的材料当中产生臭味呢?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呢?无论怎样去寻找,都无法找到答案。“它就是这样产生的!还需要什么证据吗?”人们会这样回答。但是,这些都是我们眼耳鼻舌的幻觉,佛告诉我们这一切叫作“因缘和合”。万法虽然不是真实存在的,我们的眼耳鼻舌却能感受到,佛说这叫作“如幻如梦”。
hbfdz1 发表于 2012-7-4 15: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常忆师恩 发表于 2015-10-7 12: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金刚萨垛佛网 |

GMT+8, 2024-12-19 13:54 , Processed in 0.03186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