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欢迎访问金刚萨垛佛网站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2430|回复: 4

千万不要变成业际颠倒者

[复制链接]
法界金刚 发表于 2010-1-1 17: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索达吉堪布


所谓意乐圆满,指没有步入业际颠倒之道。真正的业际颠倒,主要是生于猎人、妓女、屠夫等种姓中,从小就搞这个行业。在古印度,种族制度十分严格,种姓划分是按出生而定,如果是国王种姓或商人种姓,子子孙孙都会享受优越的待遇;但若转生为屠夫、妓女等低劣种姓,则祖祖辈辈都要行持下贱之事,业力不可能牵引他往好的方向去,这就叫业际颠倒。
很多地方的市场上,每天都有杀鸡、杀羊、杀猪、杀牛,那些屠夫实在很可怜。重庆有一个宰鸡的,外号叫“快刀小李”,他动作特别麻利,宰一只鸡收费2元,每天要宰好几十只,生意最好时超过200只。谈起自己的职业,小李和老婆都很自豪:“这个还是可以,只要不怕累,每天能收入一百多块。”还有很多屠宰场的屠夫,一辈子天天杀牛杀羊,我原来放生时也采访过一些,他们说几个人在一个肉联厂中,从早到晚一直不断地用刀砍牦牛脖子,多的时候一天可杀400头牦牛。这样的行为,想想都觉得非常残忍,他们却反而当作一种炫耀的资本。
跟他们相比,我们虽在修法行列中不太精进,修行也不是很成功,但没有天天干这行当,还是挺不错的。有一位我熟悉的出家人,他就说:“尽管我出家很懈怠,非常惭愧,可是没有出家的话,按家乡习俗,我可能杀好多牦牛了。”一般来讲,藏地在家人免不了杀牦牛,就像汉地家里杀鸡宰鱼一样,尤其是不信佛的家庭,这种现象尤为严重。而我们没有转生成这样,以此避免了业际颠倒。
不过,华智仁波切说:“凡是三门违背正法的所作所为,事实上都属于业际颠倒。”这个要求就高了,在座的不是业际颠倒者,可能没有几个。但依我的理解,他的意思应该指身口意唯一造恶、不行任何善法的人,像妓女、屠夫,天天心里产生恶念,口中说的都是恶语,身体做的没有一件善法,这才叫真正的业际颠倒。
通常而言,许多上师在教言中说的“业际颠倒”,指以前出家,后来还俗了,造下百般恶业;或者以前是虔诚居士,后学外道而不学佛了,放弃一切修行。所以,上师跟弟子们常说:“千万不要变成业际颠倒者啊!”意思就是:你千万不要还俗,不要今天在我面前听受教言,过段时间就统统抛之脑后,到不如法的场合里造种种罪业。
在座的道友依靠上师三宝加持,现在有接受佛法的机缘,是千百万劫行善的果报,你们应像盲人抓住大象尾巴一样,不要随便放手。诚如有首歌中唱道:“不论我分配到哪个岗位,永远不会忘记亲爱的母亲。”同样,不论你身居什么道场、去往哪个地方,宁可舍弃宝贵生命,也不能舍弃珍贵佛法和利他大事,每个人要有这种决心。
要知道,一切都是无常的,今天这么多人欢聚一堂,再过两年以后,或许就各奔东西了。前不久,我看上师如意宝与我们几个在印度金刚座拍的照片,里面好多人都离世了,堪布秋巴、巴诺活佛,还有个老喇嘛,都纷纷圆寂了,我们现在活在人间的,再过几年可能也快了,无常就是这样,不吞没的众生和事物是没有的。但只要你有这种决心,无论到哪里去,都能随时散发出善心、智慧的光芒,驱除周围的无明黑暗,这就是佛法的威力。
大家若想不成为业际颠倒者,就应常在上师三宝前祈祷,哪怕是供一盏灯、点一支香、磕一个头,也祈愿诸佛菩萨时刻加持自己,今生乃至生生世世,行持善法、利益众生,切莫转生为业际颠倒之人。发愿的力量非常非常强,每个人这样调伏内心的话,身体和语言很容易调柔,毕竟身体和语言是心的仆人,只要跟“董事长”搞好关系了,下面各部门的“项目经理”不在话下。
所以,即便起初没有生于业际颠倒的种姓中,将来也很容易变为业际颠倒之人,故而,我们必须尽心尽力使自相续不违背正法。上师如意宝对此也着重强调:我们依靠上师三宝的加持,暂时有一种善心力,听法时规规矩矩、如理如法,好像比弥勒菩萨还庄严,但外境的诱惑特别强,自心的承受力极其薄弱,种种外缘在面前出现时,很有可能今天穿着出家人衣服,再过几年以后,变成连因果都不承认的在家人,自己生存都成问题。在这个世间上,坏人变好人很快,好人变坏人也很快,即使一个出家人现在非常精进,但他以后会不会变成屠夫、妓女呢?如果没有好好地祈祷、发愿,也很难说。
为了不变成这样,大家必须不能离开修行的团体。倘若你是出家人,就要经常呆在寺院,跟具有清净威仪的僧众在一起,否则,常常远离出家群体,与在家人接触的时间长了,慢慢就会变成在家人;倘若你是在家人,也要经常接触佛教团体,最好跟志同道合的人共同放生、共同闻思、共同修行,不然的话,一旦自己业力现前,在这个过程中掉下去了,那时就像大海捞针一样,谁都救不了你。现在社会非常乱,人们日夜忙忙碌碌的是什么?就是世间琐事,除此之外,真正希求解脱者可谓寥寥无几,如凤毛麟角。因此,在这种环境中,大家一方面不要离开清净的修行团体,另一方面,正如我刚才所说,应当经常祈祷上师三宝。
忏悔罪业 发表于 2012-5-27 10: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子,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心静 发表于 2012-9-29 11: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心静 发表于 2014-9-16 16: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常忆师恩 发表于 2014-10-16 09: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金刚萨垛佛网 |

GMT+8, 2024-11-25 04:02 , Processed in 0.03152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