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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第32册No.1628因明正理门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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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4-2-28 13: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大正藏第 32 册 No. 1628 因明正理门论本》

大正藏第 32 册 No. 1628 因明正理门论本


  No. 1628 [No. 1629]

  因明正理门论本

  大域龙菩萨造

  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为欲简持能立能破义中真实故造斯论。

 宗等多言说能立  是中唯随自意乐
 为所成立说名宗  非彼相违义能遣

  宗等多言说能立者。由宗因喻多言辩说他未了义故。此多言于论式等说名能立。又以一言说能立者为显总成一能立性。由此应知。随有所阙名能立过。言是中者。起论端义。或简持义。是宗等中故名是中。所言唯者。是简别义。随自意显不顾论宗随自意立。乐为所立。谓不乐为能成立性。若异此者。说所成立。似因似喻应亦名宗。为显离余立宗过失故。言非彼相违义能遣。若非违义言声所遣。如立一切言皆是妄。或先所立宗义相违。如獯狐子立声为常。又若于中由不共故无有比量为极成言相违义遣。如说怀兔非月有故。又于有法即彼所立为此极成现量比量相违义遣。如有成立声非所闻瓶是常等。诸有说言。宗因相违名宗违者。此非宗过。以于此中立声为常。一切皆是无常故者。是喻方便恶立异法。由合喻显非一切故。此因非有。以声摄在一切中故。或是所立一分义故。此义不成名因过失。喻亦有过。由异法喻先显宗无后说因无。应如是言。无常一切。是谓非非一切义故。然此倒说一切无常。是故此中喻亦有过。

  如是已说宗及似宗。因与似因多是宗法。此差别相今当显示。

 宗法于同品  谓有非有俱
 于异品各三  有非有及二

  岂不总以乐所成立合说为宗。云何此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此无有失。以其总声于别亦转。如言烧衣。或有宗声唯诠于法。此中宗法唯取立论及敌论者决定同许。于同品中有非有等亦复如是。何以故。今此唯依证了因故。但由智力了所说义。非如生因由能起用。若尔既取智为了因。是言便失能成立义。此亦不然。令彼忆念本极成故。是故此中唯取彼此俱定许义。即为善说。由是。若有彼此不同许。定非宗法。如有成立声是无常。眼所见故。又若敌论不同许者。如对显论所作性故。又若犹豫如依烟等起疑惑时。成立大种和合火有。以现烟故。或于是处有法不成。如成立我其体周遍于一切处。生乐等故。如是所说一切品类所有言词皆非能立。于其同品有非有等。亦随所应当如是说。于当所说因与相违及不定中。唯有共许决定言词。说名能立。或名能破。非互不成犹豫言词复待成故。夫立宗法理应更以余法为因成立此法。若即成立有法为有。或立为无。如有成立最胜为有。现见别物有总类故。或立为无。不可得故。其义云何。此中但立别物定有一因为宗。不立最胜故。无此失。若立为无。亦假安立不可得法。是故亦无有有法过。若以有法立余有法。或立其法。如以烟立火。或以火立触。其义云何。今于此中非以成立火触为宗。但为成立此相应物。若不尔者。依烟立火依火立触。应成宗义一分为因。又于此中非欲成立火触有性。共知有故。又于此中观所成故。立法有法。非德有德故。无有过。重说颂言。

 有法非成于有法  及法此非成有法
 但由法故成其法  如是成立于有法

  若有成立声非是常。业等应常故。常应可得故。如是云何名为宗法。此说彼过由宗因门以有所立说应言故。以先立常无形碍故。后但立宗斥彼因过。若如是立声是无常。所作非常故。常非所作故。此复云何。是喻方便同法异法如其次第宣说其因宗定随逐及宗无处定无因故。以于此中由合显示所作性因。如是此声定是所作非非所作。此所作性定是宗法。重说颂言。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依第五显喻  由合故知因

  由此已释反破方便。以所作性于无常见故。于常不见故。如是成立声非是常。应非作故。是故顺成反破方便非别解因。如破数论我已广辩故。应且止广诤傍论。

  如是宗法三种差别。谓同品有。非有。及俱。先除及字。此中。若品与所立法邻近均等。说名同品。以一切义皆名品故。若所立无。说名异品。非与同品相违。或异。若相违者。应唯简别。若别异者。应无有因。由此道理。所作性故能成无常及无我等不相违故。若法能成相违所立。是相违过。即名似因。如无违法。相违亦尔。所成法无。定无有故。非如瓶等因成犹豫于彼展转无中有故。以所作性现见离瓶于衣等有。非离无常于无我等此因有故。云何别法于别处转。由彼相似。不说异名。言即是此故。无有失若不说异。云何此因说名宗法。此中但说定是宗法不欲说言唯是宗法。若尔。同品应亦名宗。不然。别处说所成故。因必无异。方成比量故。不相似。又此一一各有三种。谓于一切同品有中。于其异品。或有。非有。及有非有。于其同品非有及俱。各有如是三种差别。若无常宗。全无异品。对不立有虚空等论。云何得说彼处此无。若彼无有。于彼不转。全无有疑故。无此过。如是合成九种宗法。随其次第略辨其相。谓立声常所量性故。或立无常。所作性故。或立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或立为常。所作性故。或立为常。所闻性故。或立为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或非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或立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或立为常。无触对故。如是九种二颂所摄。

 常无常勤勇  恒住坚牢性
 非勤迁不变  由所量等九
 所量作无常  作性闻勇发
 无常勇无触  依常性等九

  如是分别。说名为因相违不定。故本颂言。

 于同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翻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

  此中。唯有二种名因。谓于同品一切遍有。异品遍无。及于同品通有非有。异品遍无。于初后三各取中一。复唯二种说名相违。能倒立故。谓于异品有及二种。于其同品一切遍无。第二三中取初后二。所余五种因。及相违。皆不决定。是疑因义。又于一切因等相中皆说所说一数同类。勿说二相更互相违共集一处犹为因等。或于一相同作事故。成不遍因。理应四种名不定因。二俱有故。所闻云何。由不共故。以若不共所成立法所有差别遍摄一切皆是疑因。唯彼有性彼所摄故。一向离故。诸有皆共无简别因。此唯于彼俱不相违。是疑因性。若于其中俱分是有亦是定因简别余故。是名差别。若对许有声性是常此应成因。若于尔时无有显示所作性等是无常因。容有此义。然俱可得一义相违。不容有故。是犹豫因。又于此中现教力胜故。应依此思求决定。摄上颂言。

 若法是不共  共决定相违
 遍一切于彼  皆是疑因性
 邪证法有法  自性或差别
 此成相违因  若无所违害
 观宗法审察  若所乐违害
 成踌躇颠倒  异此无似因

  如是已辨因及似因。喻及似喻今我当说。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此二名譬喻  余皆此相似

  喻有二种。同法异法。同法者谓立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以诸勤勇无间所发皆见无常。犹如瓶等。异法者谓诸有常住见非勤勇无间所发。如虚空等。前是遮诠。后唯止滥。由合及离比度义故。由是虽对不立实有太虚空等而得显示无有宗处无因义成。复以何缘第一说因宗所随逐。第二说宗无因不有。不说因无宗不有耶。由如是说。能显示因同品定有。异品遍无非颠倒说。又说颂言。

 应以非作证其常  或以无常成所作
 若尔应成非所说  不遍非乐等合离

  如是已说二法合离顺反两喻。余此相似。是似喻义。何谓此余。谓于是处所立能立及不同品虽有合离而颠倒说。或于是处不作合离。唯现所立能立俱有。异品俱无。如是二法。或有随一不成不遣。或有二俱不成不遣。如立声常无触对故。同法喻言诸无触对见彼皆常。如业。如极微。如瓶等。异法喻言。谓诸无常见有触对。如极微。如业。如虚空等。由此已说同法喻中有法不成。谓对不许常虚空等为要具二譬喻言词方成能立。为如其因但随说一。若就正理应具说二。由是具足显示所立不离其因。以具显示同品定有异品遍无。能正对治相违不定。若有于此一分已成。随说一分亦成能立。若如其声两义同许。俱不须说。或由义准一能显二。

  又比量中唯见此理。若所比处此相审定于余同类。念此定有。于彼无处念此遍无。是故由此生决定解。故本颂言。

 如自决定已  悕他决定生
 说宗法相应  所立余远离

  为于所比显宗法性故。说因言。为显于此不相离性故。说喻言。为显所比故。说宗言。于所比中除此更无其余支分。由是遮遣余审察等及与合结。若尔喻言应非异分。显因义故。事虽实尔。然此因言唯为显了是宗法性。非为显了同品异品有性无性故。须别说同异喻言。若唯因言所诠表义。说名为因。斯有何失。复有何德。别说喻分。是名为德。应如世间所说方便与其因义都不相应。若尔何失。此说但应类所立义无有功能非能立义。由彼但说所作性故所类同法。不说能立所成立义。又因喻别此有所立同法异法。终不能显因与所立不相离性。是故但有类所立义。然无功能。何故无能。以同喻中不必宗法。宗义相类。此复余譬所成立故。应成无穷。又不必定有诸品类。非异品中不显无性。有所简别能为譬喻。故说颂言。

 若因唯所立  或差别相类
 譬喻应无穷  及遮遣异品

  世间但显宗因异品同处有性为异法喻。非宗无处因不有性。故定无能。若唯宗法是因性者。其有不定。应亦成因。云何具有所立能立及异品法二种譬喻而有此失。若于尔时所立异品非一种类。便有此失。如初后三各最后喻。故定三相唯为显因。由是道理虽一切分皆能为因显了所立。然唯一分且说为因。如是略说宗等及似。即此多言说名能立及似能立。随其所应为开悟他说此能立及似能立。

  为自开悟唯有现量及与比量。彼声喻等摄在此中。故唯二量。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离此二别有所量为了知彼更立余量。故本颂言。

 现量除分别  余所说因生

  此中现量除分别者。谓若有智于色等境远离一切种类名言。假立无异诸门分别。由不共缘现现别转。故名现量。故说颂言。

 有法非一相  根非一切行
 唯内证离言  是色根境界

  意地亦有离诸分别唯证行转。又于贪等诸自证分。诸修定者离教分别皆是现量。又于此中无别量果。以即此体似义生故。似有用故假说为量。若于贪等诸自证分亦是现量。何故此中除分别智。不遮此中自证。现量无分别故。但于此中了余境分不名现量。由此即说。忆念比度悕求疑智惑乱智等于粗爱等皆非现量。随先所受分别转故。如是一切世俗有中瓶等数等举等有性瓶性等智。皆似现量。于实有中作余行相假合余义分别转故。

  已说现量当说比量。余所说因生者谓智是前智。余从如所说能立因生是缘彼义。此有二种。谓于所比审观察智。从现量生。或比量生。及忆此因与所立宗不相离念。由是成前举所说力念因同品定有等故。是近及远比度因故。俱名比量。此依作具作者而说。如是应知。悟他比量亦不离此得成能立。故说颂言。

 一事有多法  相非一切行
 唯由简别余  表定能随逐
 如是能相者  亦有众多法
 唯不越所相  能表示非余

  何故此中与前现量。别异建立。为现二门。此处亦应于其比果说为比量。彼处亦应于其现因说为现量。俱不遮止。已说能立及似能立。当说能破及似能破。颂曰。

 能破阙等言  似破谓诸类

  此中能破阙等言者谓前所说阙等言词。诸分过失。彼一一言皆名能破。由彼一一能显前宗非善说故。

  所言似破谓诸类者。谓同法等相似过类名似能破。由彼多分于善比量。为迷惑他而施设故。不能显示前宗不善。由彼非理而破斥故。及能破处而施设故。是彼类故。说名过类。若于非理立比量中如是施设。或不了知比量过失。或即为显彼过失门。不名过类。

 示现异品故  由同法异立
 同法相似余  由异法分别
 差别名分别  应一成无异
 显所立余因  名可得相似
 难义别疑因  故说名犹豫
 说异品义故  非爱名义准

  此中示现异品故。由同法异立。同法相似者颠倒成立故名异立。此依作具作者而说同法。即是相似故名同法相似。一切摄立中相似过类故。言相似者是不男声。能破相应故。或随结颂故。云何同法相似能破。于所作中说能作故。转生起故。作如是说后随所应亦如是说。今于此中由同法喻颠倒成立。是故说名同法相似。如有成立声是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此以虚空为异法喻。有显虚空为同法喻。无质等故。立声为常。如是即此所说因中瓶应为同法。而异品虚空说为同法。由是说为同法相似。

  余由异法者谓异法相似。是前同法相似之余示现异品由异法喻颠倒而立二种喻中如前安立。瓶为异法。是故说为异法相似。

  分别差别名分别者前说示现等故。今说分别差别故。应知。分别同法差别。谓如前说瓶为同法。于彼同法有可烧等差别义故。是则瓶应无常非声。声应是常不可烧等。有差别故。由此分别颠倒所立。是故说名分别相似。所言应一成无异者示现同法前已说故。由此与彼应成一故。彼者是谁。以更不闻异方便故。相邻近故。应知。是宗成无异者成无异过。即由此言义可知。故不说其名。是谁与谁共成无异。不别说。故即此一切与彼一切。如有说言。若见瓶等有同法故。即令余法亦无别异。一切瓶法声应皆有。是则一切更互法同应成一性。此中抑成无别异过。亦为显示瓶声差别。不甚异前分别相似故。应别说。若以勤勇无间所发。成立无常。欲显俱是非毕竟性。则成宗因无别异过。抑此令成无别异性。是故说名无异相似。有说。此因如能成立所成立法亦能成立此相违法。由无别异。是故说名无异相似。

  显所立余因名可得相似者。谓若显示所立宗法余因可得。是则说名可得相似。谓有说言。如前成立声是无常。此非正因。于电光等由现见等余因可得无常成故。以若离此而得有彼。此非彼因。有余于此别作方便。谓此非彼无常正因由不遍故。如说丛林皆有思虑有睡眠故。

  难义别疑因故说名犹豫者过类相应故。女声说。此中分别宗义别异因成不定。是故说名犹豫相似。或复分别因义别异故。名犹豫相似过类。谓有说言。如前成立声是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现见勤勇无间所发或显或生故。成犹豫。今所成立为显为生。是故不应以如是因证无常义。

  说异品义故。非爱名义准者。谓有说言。若以勤勇无间所发说无常者。义准则应若非勤勇无间所发。诸电光等皆应是常。如是名为义准相似应知。此中略去后句。是故但名犹豫义准。复由何义此同法等相似过类异因明师所说次第。似破同故。

 由此同法等  多疑故似彼

 楼主| 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4-2-28 13: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正藏第32册No.1628因明正理门论本

续-《大正藏第 32 册 No. 1628 因明正理门论本》

摘自《大正藏第 32 册 No. 1628 因明正理门论本》
  多言为显或有异难。及为显似不成因过。此中前四与我所说譬喻方便都不相应。且随世间譬喻方便。虽不显因是决定性然摄其体故。作是说。由用不定同法等因成立自宗。方便说他亦有此法。由是便成似共不定。或复成似相违决定。若言唯为成立自宗。云何不定得名能破。非即说此以为能破。难不定言说名不定。于能诠中说所诠故。无有此过。余处亦应如是安立。若所立量有不定过。或复决定同法等因有所成立。即名能破。是等难故。若现见力比量不能遮遣其性。如有成立声非所闻。犹如瓶等。以现见声是所闻故。不应以其是所闻性遮遣无常。非唯不见能遮遣故。若不尔者。亦应遣常。第二无异相似是似不成因过。彼以本无而生。增益所立。为作宗因成一过故。此以本无而生极成因法证灭后无。若即立彼可成能破。第三无异相似成立违害所立难故。成似由可烧等不决定故。若是决定可成相违。可得相似所立不定故。成其似。若所立因于常亦有可成能破。第二可得虽是不遍。余类无故。似不成过。若所立无可名能破。非于此中欲立一切皆是无常。犹豫相似。谓以勤勇无间所发得成立灭坏。若以生起增益所立。作不定过。此似不定。若于所立不起分别。但简别因生起为难。此似不成。由于此中不欲唯生成立灭坏。若生若显悉皆灭坏。非不定故。义准相似。谓以颠倒不定为难故。似不定。若非勤勇无间所发立常无常。或唯勤勇无间所发无常非余可成能破。

 若因至不至  三时非爱言
 至非至无因  是名似因阙

  若因至不至三时非爱言至非至无因者。于至不至作非爱言。若能立因至所立宗而成立者。无差别故。应非所立。如池海水相合无异。又若不成应非相至。所立若成此是谁因。若能立因不至所立。不至非因。无差别故。应不成因。是名为至非至相似。又于三时作非爱言。若能立因在所立前。未有所立。此是谁因。若言在后。所立已成。复何须因。若俱时者。因与有因皆不成就。如牛两角。如是名为无因相似。此中如前次第异者由俱说名似因阙故。所以者何。非理诽拨一切因故。此中何理唯不至同故虽因相相应。亦不名因。如是何理唯在所立前不得因名故。即非能立。又于此中有自害过。遮遣同故。如是且于言因及慧所成立中有似因阙。于义因中有似不成。非理诽拨诸法因故。如前二因于义所立俱非所作能作性故。不应正理。若以正理而诽拨时。可名能破。

 说前无因故  应无有所立
 名无说相似  生无生亦然
 所作异少分  显所立不成
 名所作相似  多如似宗说

  说前因无故应无有所立名无说相似者。谓有说言。如前所立。若由此因证无常性。此未说前都无所有。因无有故。应非无常。如是名为无说相似。

  生无生亦然者生前无因故。无所立。亦即说名无生相似。言亦然者类例声。前因无有故。应无所立。今于此中如无所立。应知。亦有所立相违。谓有说言。如前所立。若如是声未生已前无有勤勇无间所发。应非无常。又非勤勇无间所发故。应是常。如是名为无生相似。所作异少分显所立不成名所作相似者。谓所成立所作性故。犹如瓶等。声无常者若瓶有异所作性故。可是无常。何豫声事。如是名为所作相似。

  多如似宗说者如是无说相似等多分如似所立说。谓如不成因过。多言为显或如似余。今于此中无说相似增益比量。谓于论者所说言词立无常性。难未说前因无有故。此似不成。或似因阙。谓未说前益能立故。若于此中显义无有。又立量时。若无言说可成能破。无生相似声未生前增益所立难因无故。即名似破。若成立时显此是无。可成能破。若未生前以非勤勇无间所发。难令是常。义准分故。亦似不定。所作相似乃有三种。若难瓶等所作性于声上无此似不成。若难声所作性于瓶等无此似相违。若难即此常上亦无是不共故。便似不定。或似喻过。引同法故。何以故。唯取总法建立比量。不取别故。若取别义。决定异故。比量应无。

 俱许而求因  名生过相似
 此于喻设难  名如似喻说

  俱许而求因名生过相似者。谓有难言。如前所立。瓶等无常。复何因证。此于喻设难名如似喻说者谓瓶等无常俱许成就而言不成。似喻难故。如似喻说。

 无常性恒随  名常住相似
 此成常性过  名如宗过说

  谓有难言如前所立。声是无常。此应常与无常性合。诸法自性恒不舍故。亦应是常。此即名为常住相似。是似宗过。增益所立无常性故。以于此中都无有别实无常性依此常转。即此自性本无今有暂有还无故。名无常。即此分位由自性缘。名无常性。如果性等。

  如是过类足目所说多分说为似能破。性最极成故。余论所说亦应如是分别成立。即此过类但由少分方便异故。建立无边差别过类。是故不说。如即此中诸有所说增益。损减。有显。无显。生理。别喻。品类相似等由此方隅皆应谛察。及应遮遣诸有不善比量方便。作如是说展转流漫。此于余论所说无穷故。不更说。又于负处旧因明师诸有所说。或有堕在能破中摄。或有极粗。或有非理。如诡语类故。此不录。余师宗等所有句义亦应如是分别建立。如是遍计所执分等皆不应理。违所说相。皆名无智。理极远故。又此类过失言词我自朋属论式等中多已制伏。又此方隅我于破古因明论中已具分别。故应且止。

 为开智人慧毒药  启斯妙义正理门
 诸有外量所迷者  令越邪途契真义

  因明正理门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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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4-3-3 16: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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