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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接手书,知已认过,求哀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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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3-9-10 19: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印光法师嘉言录续编》

◎日前接手书,知已认过,求哀忏悔。本欲即复,以无暇,故迟
至今。人生世间,须守本分。衣服、器用、名称,均不可以至尊贵者
为美而妄称之。譬如庶民,妄称帝王,罪必灭族,可不惧哉。汝以未
周岁之殇子,妄称燃灯古佛示现,欲得佛父佛母之美名。不知亵蔑古
佛之罪,尽未来际,亦无出阿鼻地狱之日。非光道破,尚欲将所作之
诗,徧示国人。俾无知之人,亦仿汝迹而踵行之。则奸邪渔利之徒,
各以殇子为古佛示现。初则祇取无知之人赞叹。次则为之起塔,为之
修庙,而敛财以致富。又次之,则奸邪咸相结聚,遂立教门,蛊惑愚
俗。久则劣迹露出,俾大家同受国法。而邪人当时有匿迹未受诛者,
久复发生,如白莲教等蔓延不断,为世间害。嗣后其教徒,但改名称,
不改事实。彼诸外道,悉事秘密,虽父子、夫妇、均不相传。以此秘
密,固结愚人之心,任何善知识开导,均不信从。如狗以屎为美,非
喫不可。常与人说,吾师是某佛某祖师出世,吾是某佛某祖师出世。
瞎造谣言,以期得名闻利养。而不计坏乱佛法,疑误众生,生受国法,
死堕恶道,从劫至劫,无有出期,其为流弊,可胜言乎。汝之作为,
若不痛改,必与此同,可不畏哉。宜印一改过忏悔之信,凡以前寄诗
之处,各为寄之,以期周知。(书)二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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