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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今之计,子女当能言语知人事时,即于家庭先令认字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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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3-8-8 19: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印光法师嘉言录》

◎为今之计,子女当能言语知人事时,即于家庭先令认字块。(女
子虽不必令其造大学问,断不可不识字,不通文理,母尚宜胎教,若
识字通文理,则所生子女,便易为学矣。)每一块纸方,衹写一字,
不可两面俱写。若两面写,则便同记口歌矣。日限几字,每日将认过
熟字,又须徧认一二过。不上年余,便认许多。后读书时,凡读过者,
通皆认得,不致有衹记口歌之弊。凡彼力能为者,必须令其常做以习
勤。(如洒扫执侍等。)凡饮食衣服,勿令华美。但凡抛撒五谷及损坏
什物,无论物之贵贱轻重,必须告其来处不易,及折福损寿等义。倘
再如此,定遭扑责,决不放过。如此则自能俭约,断不致奢侈暴殄。
及能读书,即将阴骘文、感应篇,令其熟读,为其顺字面讲演之。其
日用行为,合于善者,则指其二书之善者而奖之。合于不善者,则指
其二书之不善者而责之。(彭二林居士家,科甲冠于江浙,历代以来,
遵行二书,其家状元甚多,然皆终身守此不替。) 如金入模,如水有
隄,岂有不能成器,仍旧横流之理乎。人之为人,其基在此。此而不
讲,欲成全人,除非孟子以上之天姿则可矣。然读书之时,不可即入
现设学校。宜合数家请一文行兼优深信因果之师,令其先读四书及五
经耳。待其学已有几分,举凡文字道理,皆不被邪说俗论所惑。然后
令其入现学校,以开其眼界,识其校事。不致动与时乖,无由上进矣。
能如是,则有天姿者,自能有为。无天姿者,亦为良善。独善兼善,


自利利他,实不外此老僧常谈也。(书一)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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