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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快乐秘诀(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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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修心 发表于 2013-5-24 14: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空而有明分,明不灭而生。



虽然我不断强调许多词汇的含义,但实际上,我并不希望大家纠结在字面的含义之上,我希望你们能够借由对词义的揣摩、反思,来触摸自己的心灵、认知自己的真心。词汇,仅仅是路标,你应该沿着路标的指引走向觉悟,而不只是记住路标的样子。《金刚经》中就反复强调不要著相,相仅仅是一种向你传达某种信息的手段、工具与途径,而绝非目的。那么,什么是“相”?“相”就是经典中的诸多文字,禅宗公案里的许多故事,我开讲座时说的许多话,世界上纷纷扰扰的许多事情,等等。这些都是相,也就是显现、外现。一切显现的具体内容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它们能否带给你一些触动,能否令你反思,能否点亮你内心的灵光。所以,在读任何智慧之书的时候,都千万不要以“翻译”为目标,要用心去体悟其中的奥义,尝试融入隐藏在文字后面的那片智慧大海。这样,你才不会因为重复出现,但具体含义未必相同的字眼,或者一些看起来似乎矛盾的混乱逻辑而感到迷惑,也不会被世界上错综复杂、生生灭灭的现象弄得晕头转向。?比如,我们说“体空非无物”和“空无一物”的时候,两个“空”的意思就截然不同:前者意指万物没有自性,并非永恒不变的存在;后者则是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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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空而有明分”中的“空”又是什么意思呢?它指的是空性,亦是万物没有自性,并非永恒不变的存在。那什么是“明”?明就是显现。在万物的不断流转中,真心持续生起妙用,于是世界在觉悟者的心中便有了真实的投射。?



但是,“明空”之心的这个“明”,也是觉悟、觉醒的意思。我们所说的证悟空性,空中必须要包括一种明明朗朗的觉性智慧,所谓“明不灭而生”。如果没有这个“明”,只有单纯的“空”,就容易流于顽空。好多人觉得佛教所说的无常是一种消极的世界观,就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佛教在说无常的时候,还强调了觉性智慧。没有了“明”的湛然空寂,便不是空性,不是真心。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我们在坦然接受无常这一真理的时候,不能陷入一种不再思考,不愿自主,不再有所作为,仅仅听天由命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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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知无常,有助于让我们不再纠缠于“不能拥有”与“不再拥有”的失落之苦,但我们仍然会善待且品味正在拥有的,因为我们承认一种“妙有”,即并不永恒的存在;了知无常,有助于让我们安住于一种清明自在的状态之中,以一种轻松、宁静、快乐的心态面对且感知世界上的一切。说感知,即说明我们承认有被感知的对象,承认对象便是承认妙有的存在。



但是单纯有“明”而没有“空”,就容易流于妄念。也就是说,承认妙有而丢掉了空,忘记了无常,便会在不知不觉中将妙有当成一种实实在在的“有”,以为我们所感知的对象不但当下存在,还将一直存在,这种错误的见解必定会引起无穷无尽的执著与烦恼。比如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年轻的朋友,她曾经认为,如果自己能够做得更好,她的老公就不会死去,后悔与愧疚让她陷入了地狱般的苦恼。但事实果然如此吗?如果她能够预测接踵而来的一系列因果循环,而采取另外一种不同做法的话,或许她的老公就不会在那个时候死去,但人总是难免一死的。古代君王耗尽多少财富,牺牲了多少无辜者的性命,仍然难以换回自己的永生,在他归于黄土的那一刻,所有的名利地位权势,所有的江山美人,都将易主。有生必有死,这是宇宙间颠扑不灭的自然规律,不管什么人,不管甘不甘心面对,都无法改变这个现实。人的生命尚且如此,何况许许多多因为生命的存在而衍生出来的东西?例如金钱、权势、名誉、地位、各种享受等等。假如这一系列东西都无法永恒,我们为什么还要豁出自己的宁静与自在去苦苦追求,为什么还要因为失去或从未拥有而感到失落,甚至因此而否定自己的价值??



不过,一切逻辑和思维,都不是真正的智慧,它是在我们生起烦恼之时,自我安慰的一种工具,而非一种真正能让我们远离烦恼的智慧。有时候,你的逻辑与你明白的道理还会跟情绪及偏见不断打仗,这样你反而会离宁静与安详越来越远。因为,这时的道理会变成另外一种妄念,用一种妄念压抑另一种妄念,即便能够使你短暂地脱离痛苦与烦恼,不至于继续钻牛角尖,也会像强行把皮球按到水里一样,你一松手,皮球反而会弹得更高。所以说,思辨是将人引向道理的一种方法,但道理本身并不是真正的智慧,也不是让你坦然安住的原因。真正无懈可击的智慧,是内心的清明与警醒;真正的“明空”是空中有明,明中有空,觉性不离空性,是在守住本元心的同时,保持一种明明朗朗的觉醒,空而明,明而空,明空不二。



当然,“明”更是一种无漏的智慧。大手印的“明”,是俱足了五智的那种“明”。



                    --选自《光明大手印:实修顿入》

laggard 发表于 2013-5-26 08: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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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拜佛 发表于 2013-6-2 09: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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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wn 发表于 2014-5-27 11: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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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z1 发表于 2015-6-23 12: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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