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欢迎访问金刚萨垛佛网站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2709|回复: 4

印光大师关于“律藏谁能看,谁能刻、印、传”等的开示。

[复制链接]
福报金刚 发表于 2009-1-26 00: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复徐蔚如居士书一
  律藏不许未受戒者看,一则恐其未明远理之人,见其因犯制戒之迹。不知乃大权菩萨,欲佛制戒以淑后世,遂现作不如法相,以启如来立制以垂范耳。由其未明此理,唯据近迹。遂谓如来在世,佛诸弟子多有不如法者。从兹起邪见以藐视僧伦,则其罪不小.二则律藏中事,唯僧知之。倘令未为僧者阅之,或有外道假充比丘,作不法事,诬谤佛法,则其害非小。故此严禁而预防耳。至于好心护法,校正流通,何可依常途为例。若执定此语,则律须僧书僧刻,僧印,僧传,方可不违佛制矣。天下万事,皆有一定之理。而当其事者,须秉一定之理,而行因时适宜之道。理与权相契,法与道相符,斯为得之。律中必有明文,(光)以目昏,未能遍阅。蕅益毗尼集要,亦有此议,亦不须检查。但无上不明远理,只据近迹。及欲知佛法中机密之事,拟欲假充比丘等过。则放心安意,校正流通。其功德无量无边,何须过虑。然须缄默,不可以律中文相,对无知无识之人宣说。及泛泛然录之于寻常文集中,以启无知人妄造口业之衅。世出世间,理皆有定,法皆无定。大而经国治世,小而一饮一啄,莫不如是。何独于律藏而板执乎哉。
传凡 发表于 2014-3-21 09: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师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hjhyu 发表于 2014-7-27 10: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hswwn 发表于 2015-7-13 08: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忏悔罪业 发表于 2015-8-14 11: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金刚萨垛佛网 |

GMT+8, 2024-11-23 19:36 , Processed in 0.04728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