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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本空的智慧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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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度母 发表于 2009-9-9 17: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法认为宇宙万事万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也就是任何事物,都是“缘生则生,缘灭则灭”。即产生该事物的条件而生存,条件不具备,就不可能产生而生存。而一切万有之根源叫做“真如”,即指遍布于宇宙的真实本体。  

     五蕴假合皆是虚幻不实,蕴是积集的意思,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在此五蕴中,前一种属于物质,后四种属于精神,乃是构成人体的五种要素。  

所谓五蕴:  
色蕴:就是一般所说的物质,是地,水,火,风四大所造。  
受蕴:就是感受,领纳为义,其中包括苦,乐,舍受。  
想蕴:就是想象,于善恶憎爱等境界中,取种种虚相,做种种妄想。  
识蕴:就是了别的意思,由识去辨别所缘所对的境界。  
行蕴:就是行为或造作,由意念而行动去造作种种的善恶业。  

     大乘佛教不仅否定人我,而且也否定法我,五蕴诸法,只是有一个所指的名字,并没有实在性的东西存在,般若本体是无形无色的“大空”,般若无所得,能够我空,法空,空空,才会见到那真正的如来。一念生,生起清净信心的人,能够三相并寂,自然就能得到真理的护佑,相应的结果也就是福德无量了。  

     无论是善根深厚的持戒修福者,还是一念之间生起清净信心者,为什么能够得到无量福德呢?佛祖坦然告诉我们:因为这些众生,对佛法的领会已经到达了相当高的程度,已能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中相了;而且还没有法相及非法相。我,人等四相,合起来叫作“我相”,没有了这个“我相”,即离我相的执著而得我空。无法相,即离诸法,的自性执而得法空。无非法相,即离我,法二空的空相执而得空空。  

我空———  

又作人空。能够去处我执,即是我空。我执就是认为生命中有一个恒常不变的“我”,把“我”当成生命的主宰,执着于这个念头,就会生起无数的烦恼。但 “我”的概念是假借色,受,想,行,识聚合而成的虚相,根本毫无自性,也没有本体。认清了这个问题,破除了我执,就是我空。罗汉,缘觉之声闻圣人,就是破除我执,证悟我空的境界。  

法空———  

就是无法相。色,受,想,行,识五种蕴聚成相之力,就是法,法也是因缘所生,推求起来,幻化偶然,也没有自性,不是本质,所以,以这些因缘法相为根本的话就是法执。菩萨即是破除法执,证悟法空的境界。  

空空———  

就是毕竟空。毕竟空也没有自性,它是对有而说空,若不说有时,空亦不可说,所以,它也没有真实性。佛是我空,法空都破除,这念心不住空,不住有,离开二边,常行中道,彻证本心本性,这种空就是本性本空,真空妙有的境界。  

     空掉了的是假相,是虚相,露出来的就是本性,真理。在这里“有”和“无”是统一的。所以重视“空”,目的在于揭示一切万有都是虚相,不是自性真理。宇宙的本体是实相,万物的本质性空,毕竟空。所以不允许有任何的执着,一切执着都不符合般若自性本空的原理,有悖于世界的真理。  

     有所求,有所得皆是有为法,而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所以,作为修行佛法者,应以无所得,无所有,无所取,无所生,无所求的心去虔诚精进修行方为正道。明白了这个道理后,才会真正懂得理解什么叫“一切随缘,决不攀缘”的道理。  




hbwn 发表于 2014-3-12 10: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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