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欢迎访问金刚萨垛佛网站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2676|回复: 0

辨死征相自解脱

[复制链接]
福报金刚 发表于 2009-1-27 22: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辨死征相自解脱
  大阿阇黎莲华生大士  传授
  仪喜措嘉佛母     秘录封藏
  事业金洲(噶玛林巴)大师 发掘伏藏
  格连穆林  由藏译英
  张志佛  由英译汉

  【汉译者志】
  敬礼  上师莲足,咕噜第二佛,噶玛林巴大师
  本文出自邬金大金刚持 莲花生大士传授仪喜措嘉佛母密录封藏之“寂忿密意自解脱教法集”,于十四世纪时,由大取藏师噶玛林巴(事业金洲)大师发掘伏藏。大师乃是莲师授记之八大法主取藏师。由于众生福德未具,故大师住世仅十八载;然而其所取出之伏藏教法,却影响后世至深至远,特别是译文所源之“寂忿密意自解脱教法集”:如举世皆知之“中阴度亡经”及“直观自心解脱之道”等,皆是源出于此。
本文“辨死征相自解脱”叙述诸般死亡征相观察之法、处置要略,及临终之际外内密诸收摄,与受生处所等,真可谓洋洋大观;然而,其目的无非为生死事大,若有如斯征相显现,行者或亲友可先做预备,腊月三十到来方不至束手无策。文中特别强调:观察死征非为好奇,乃因暇满难得,若不知珍重善用,不唯可惜,罪亦深重,祈读者善鉴。
  具恩根本 智敏·慧华金刚上师大悲善慧,现正推广临终助念往生净土活动(一念莲华),译者虽智小力微,亦亟思参赞随喜,故不吝鄙陋,恭译此文,愿能于“一念莲华”利生事业有少分助益,此衷心至盼也。唯以译者才学未具,译文讹失难免,于此至诚发露忏悔;若有少分善根,愿回向(一念莲华)活动吉祥顺利。并愿见闻者皆能深体诸成就者广运方便遍度有情之悲心,于此深法珍而重之;更能于一切珍贵中最珍贵之人身宝善加利用,期能解脱轮回苦趣,同登涅槃大乐。【正文】
  寂忿坛城本尊众,自解脱法要典中,
  甚深教敕撷取出,辨死征相自解脱。
  处于中阴若听闻,堪能解缚证涅槃,
  胜族姓子应谛听。
  三昧耶!嗟吗!
  我等脆弱之幻身,乃由因缘和合成,
  不堪依恃若油灯,处外难风不久住。
  无处可觅轮回身,最终其非乘死器。
  复次死期亦无常;故当恒常留心于,
  临死征相莫轻忽,励力修行正法道。
  人道众生死有二:不定时死、寿尽死。
  修持长寿诸法要,不定时死当可转。
  缘灭自然寿尽死,此等法则无大益,
  犹若油尽则灯枯。
  欲修辨死征相者:
  首修加行献荟供,上师本尊空行众;
  次于护法供食子,召请供赞世间神。
  精勤圆满修加行,辨知死兆方具义;
  诸般加行未圆满,征相现前不具义。
  于诸真实死征相,合计分说有六种:
  外相、内相与密相、智慧相与短期相,
  此外亦有杂相等。 壹、外死征
  六种征相,首为外相。彼等现前表寿命受危害,亦称死兆。俟前述加行成办,尔后数日细查此身:是否外表颜色有甚大变异;是否腹胃萎缩而诸根不明;是否身语意忧恼不安;是否心甚激亢或消沉;是否恶梦惊扰;是否人格大变;是否身色惨澹不明;此等诸相表障碍现起其恐致死。
  此身所现显示死期总相如下:若四肢爪甲红润顿失,表九月少半日内亡;若眼白失光泽,表五月内亡;若颈背之发蜷竖,表三月内亡。若屎尿喷嚏齐出,表死期将至。其他总相者:若肌肉骤然无力松软下垂;若体位骤变;若声骤失音韵;若五根无力不堪取境;诸般种相皆表已入死主手中。
  辨析死征相之瑜伽方便,将次第宜说。是等方便应于体健无病时行之。 首当修加行如前。次以指轻压眼帘,辨认仿佛显现之日晕光轮。若日晕不现左眼下,六月后亡;若不现于左眼上,三月内亡。若日晕不现于鼻前,一月内亡。若日晕不现于耳旁下,二月内亡。若日晕不现于右眼下,十日内亡。若不现于右眼上,五日内亡。
  亦有他法如下:行人以指塞耳,聆听其中吼啸之声;若停止一日,表六年后亡;若二日,表六年少三月内亡。准此,声停一日,表死期届近三月;亦即声停三日,表六年少六月亡等,然确切死期无法以此断之。此等乃外死征。
  据云:此等征相所兆之死,可修长寿(赎命)法轻易回遮。至于长寿法,详求其他经典。 贰、内死征
  复次,内死征可由二法辨知:观察气息与梦兆。如前,首当修加行令此征相显现。观察气息之法当于新月黎明行之,于日夜均等之月份,行之最佳。身七支座双足踟趺,置手于膝观出入息。若于前三日黎明息皆由左鼻出入,后第四日起改由右鼻出入,历三日后,第七日又改由左鼻出入。如是,三日一变,历时月半;或反之而由右鼻始者;此等皆表将于六月内亡。若此周期历时一月而非月半者,诸多障难将至。若此周期历时仅二周乃恶疾之兆;若仅数日,示有人际问题,如众人非难等。若息之出入由两鼻孔及口始,或不经鼻由口出入,乃表死期将届。次当宣说由梦兆观死期之传统。据云,自薄暮至中夜之梦不足观,然自中夜至黎明若有如下之梦兆当留心辨析其义。若梦骑于红猫或猴之背,特别若更往东行者,乃表死之梦兆。若梦为王所杀亦甚不祥;若梦中骑虎、狼、死尸、牛、猪、骆驼、或驴向南亦为死兆。复次,若梦食粪且著黑袍掉落山坡;若为人所擒置于箱中或以链缚;或与黑魔女、兽等交,此乃表死期逼近之兆。其他表命受危害之梦兆如下:梦黑魔来剖腹取肠;或黑色人形之魔,持铁杖迫近驱之远离;或以绳索缠颈项拖曳而行,或梦为人所执至笼中火烧;或断颈项而头交他人手;或梦牛群、鬼魂围饶;或梦身为新郎由众人引至他方;或梦身裸见须发断落;或频频梦与死友行,或引至他方;或梦跳入河水为鱼吞噬,或入泥中;或梦睡于母胎;或梦战败;或梦著红衣,持红数珠;或数摘红花;或攀红山,履印度平原;或以红巾裹头,或数梦睡死尸床;或梦身老朽负重;或梦日月皆沉世界黑暗;或梦身处沟中上下倒置;或梦与恶灵舞;或梦赴远方念永不复返。种种征相表不定死至。
  如是梦兆所示死征皆可以长寿法轻易回遮。若修前行祈求谕示得上述梦兆之一,且不行长寿法者,一年内死期至。此外,若修前行,祈求谕示,梦日月蚀或梦父母师长之一身亡者,纵行人身体康健,亦表死期迫近。
  此等乃死期迫近之内征相。据云:彼等所示之死兆,较之前外征相所示者,难以瑜伽方便消弭。参、密死征
  若外内征相现起,当修长寿法以对治回遮。若修法已而征相未灭者,当观密死征。此处“密”表密物如男女密液等。首当发菩提心,真为利他故而证菩提;次皈依,诵愿文。观察之时乃阴历初一,观察之物乃密液如前述。若男精黑而女血白,表二月内亡;若男精红,六月后亡;若色白如常则无碍。亦有云可于密液尚暖时检闻其味。此有时与回遮死亡之仪轨合修。
  复次,若男子密器无受而密液流出,且含油性微滴悬浮其中;或女子密液不止梦摘红花;或男子于未交之际密液亦流出不止。此等征相主四月后亡。若男子密器顶端现黑痣;或数欲与女子交,此主死兆,亦主死后受生恶道。
  如上种种密征相现,行者应行必要之忏净,修最密之长寿法。然长寿密修法较外修法更难圆满,故密死征出现甚难回遮。肆、智慧死征
  (以事涉密法观修,译者从略)
  伍、短期死征
  至此所论皆为长期死征,彼当于身体康健无重大疾厄时观察。若数修长寿法仍不能令死征不生,此时乃主定时死。若修长寿法令死征退失,主死厄已被回遮。
  然而,短期死征当于恶疾命危时观。若黑色酸斑生于齿根牙龈处,谓“持命物失”,表九日内亡。若鼻梁塌陷,谓“风息受阻”表九日内亡。若鼻尖偏斜表七日后亡。若四肢挣扎欲伸展,谓“力攀高山”表五日后亡。若两眼直视不瞬,而母力衰退,表三日后亡。若双颊陷落,表十日后黎明亡。若泪流不止,谓“地大受阻”表五日后亡。若耳垂后缩贴于颈部,谓“断耳梯”表半日后亡。
  其余短期死征如下:于日中时分面朝南置肘于膝,随高举不动,目仍视南方,若见微细之相,谓“断天地交”,表十九日后亡。若见海中幻影或雾生东方,检视于西墙投射之身影。若影之上半身不明,表十五又半日亡。若现以上恶兆,应戒酒色,不与人多言,安坐家中。
  另有一法为查尿液。日升之时,解于瓶中验之。若平日之蓝红蒸气不起,表九日内亡。若蒸气黑且细,一日后亡。若蒸气红而如球状生起,九日后亡。
  亦可于晴天背日而立,观地面身影,若无烟相上冒,表五日后亡。若影之状若上升而非下垂,表七日后亡。
  若以上任何短期征相现起,表死期已定。速修长寿法三返。若如法修持,可回遮夭死。当励力修持中有大解脱要典中“回遮死亡解脱”诸法。既修长寿法而成就相不现,表寿命已尽,死期将至。 陆、杂死征
  通常外、内、密及智慧征相应于身体健康,无明显命障时观察;短期征相应于病重之际观察。至于杂征相则非与特定健康状况关联,不论何时皆可观察。
  杂征相中若观鼻头不见,表约五月后亡。若观舌尖不见,表三日内亡。若照镜,影中不现左眼,表七月内亡。寻常吐气于手,近感温热,远则感凉;若反之,则十日后亡。铜瓶盛水自观倒影不现,亦为死兆。以上诸项亦当与智慧征相合观,以断真伪。柒、死亡经验
  上述六类死征,行者需修前行后求谕示。若任一征相显现则修长寿法以回遮不定时死。若行者寿命将尽而长寿法施行无效,死亡经验将逐一显现。在此介绍濒死现象。
  初则五根之力渐弱:外征相为呕吐,无食欲,体温散失,因害怕而难于举头;内则感头部逐渐滑落。
  次为四大消融诸征相:
  地大力衰者,外征相为骨肉轻度萎缩;内则感身沉重且如自空中堕地。地大融于水,外征相为身型渐失,体力减弱;内征相为感觉迟钝模糊。
  身内水大者血液、淋巴,彼等衰败不行即水大力失。时有体液自口鼻出,内感干涸,表水大融于火。
  身内火大者暖热也。濒死者自觉温暖,心识时而清楚时而模糊,乃火大力衰。时眼球上吊,无法识人,体温丧失,火大融于风大矣。
  风大力衰者,外息渐融于内息,故气喘、呼吸急促,且四肢战栗;内则感心识激动,见幻影、烟相等,称“景象心【现】”。 复次,红明点于中脉上升,心眼所见俱为红色,时“景象心【现】”融于“增上心【增】”,行者当修法转贪欲为道,摧伏八十妄念中四十种;白明点于中脉下降,心眼所见俱为白色环绕,时“增上心【增】”融于“成就心【得】”,应转嗔恨为道,摧伏三十三种妄念;继而呼吸转为长叹,红明点融于持命脉而至心间,称“净黑相”,随后显现犹如陷落黑暗渠道之相,时“成就心【得】”融于“近得心【近】”,应转愚痴为道,摧伏所余七种妄念。时濒死者口张而眼球上吊唯见眼白,外观之犹如落日;诸根无用,一切影像皆迅速融入黑暗,呼吸变浅而唯见薄暮、黑暗。
  红明点五分中二回入心间,头遂失依恃,而呼吸微弱,作长吁数声。继而余三(红明点)回入心间,濒死者作长声“嗨”,气息若尽,而“净黑相”现,神识昏迷。后气息罄尽,红白明点交会心间,神识回复心感喜乐。后喜乐融入净光而证俱生之乐。
  心间本觉融入母子光明,内风息止而微细心气融入最细脉。根本净光现于一切有情,于胜瑜伽师,死亡中有之母子光明会实为解脱、证觉之绝佳时机;若善修之,心可顿悟无生实相,而证正觉。此心转为智慧法身,而显现报、化二身利益有情,是乃圆证诸佛三身。故证悟非仅于此生可成;若不能者,亦可于临终为之。故当重视人身且珍惜此甚深教法;若于此生不明此中阴教法,行者将无能于临终之际契入净光。
  一切众生皆已生、死、受生无数,曾历经此无可形容、难以言表之净光无数;然以根本无明所生痴暗故,众生无尽漂流轮回。此实乃艰险困境,故当珍惜人身把握机会求取证悟。 捌、受生处征相
  现宣说亡者受生处所之征相。
  若临终之际手足往复摇摆,口作无义呢喃,且身自右胁先冷,表受生修罗。若临终时鼻息、黏液自左鼻入,且身自左眼先冷,表受生人道。若口出兽声,下门出尿,夜间身冷,表受生畜生道。若身色转黄而光华渐失,口出泡沫,感甚饥饿,且密液流出,表受生饿鬼。若右足抖动无法自主,心感嗔怒,身自右足底先冷,且口涎屎尿一时齐出,表受生地狱。若临终之际,心骄傲自负,神识由耳道离体且身自耳先冷,表受生为恼人神灵。
  若临终前疾病消退,心清明而忆念上师法友,且经正确禅修后,神识由顶离体,复有黄水流出,表受生甚高或证菩提。故于临终之际,堪能正确运心专注修行,且能持于中有趋向正面、得大利益之心者实乃至要。如是将能受生高位,甚或证觉。
  以上所述乃以身心征相示亡者受生处所。他法乃于适当天时,观天色改变而定:若天色暗黄或黑,息不可见时,有强风、密云,表受生地狱。于天空无云日之黄晕隐淡时,若无风降雨,特别于薄暮时分天雨,此等征相表受生饿鬼。若天色黯淡不爽,薄雾黑云生起,表受生畜生道。若云转暗其色褐,颜色变换状若愤怒,风声吼啸狂暴,或雷电交加,日月不明,此等征相表受生修罗。若天空清朗,日月无遮亦无风动,表受生天界。
  若天空清朗而有微云如白丝绸,且日月周遭似有光球,表受生人道。
  以上诸相表受生六道,其于亡者命终后约二、三或七日现起,详见诸经所载照料亡者部份及“荼毗续”等。至若于中有证觉,及往生诸佛刹土或空行净土之征相,当参阅典籍所载处置亡者诸仪轨,及临终听闻口授证解脱等种种方便。 玖、结语
  任何死征现起,应如法观察,验其真伪。验后若示命危,修长寿法乃至紧要。若不尔者,犯分离寂忿本尊宫殿之密宗罪堕。轻蔑此身乃受生地狱之极重恶业。于死因可回遮时令此身亡乃最重罪业,较造五无间罪为甚,此于受密宗戒律者尤然。是故,若死兆显现,当修持回遮之禅定、仪轨及瑜伽等;若轻忽之,而令身亡,犯“弑本尊罪”。预测死亡之法,非为好奇;乃以瑜伽方便回遮不定时死;或于不可回遮时,得以及时准备临终大事。于对治死亡之法尚可为时,若不行之犹如自戕,与谋杀无异。若正确行持长寿等仪轨后,死征亦未消失,当修迁识瑜伽。此法之自性者:纵犯五无间罪,其果亦可由忏悔及临终时一心专注所胜,而不入恶道,受生天界、净土佛刹,或证大解脱、菩提等。
  唉吗!   
  自解脱法要典中,寂忿本尊深教敕,
  辨死征相自解脱,纲要大略尽勾勒。
  此乃中有听闻法,证大解脱之支分,
  后世行者善修学。  
  三昧耶,嘎!嘎!嘎!
  后世善业诸有情,愿能护持智慧心,
  复能值遇大悲师。直至轮回之边际,
  愿此辨死征教法,恒不亡佚永流传。
  录自事业金洲(噶玛林巴)大师取藏“寂忿密意自解脱”要典之“辨死征相自解脱”竟。汉译者忏悔回向】      圣教密义深且细,我为愚夫极愚者,  
  当有颠倒传译过,师佛足前极忏悔;
  若有少分诸善根,以清净信而供奉,
  祈请度众恒转轮,远离生灭尽有住;
  普令无余诸含识,悉沐法雨无垢教,
  顿证本初普贤地,同登能仁大雄位。  
  吉祥圆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金刚萨垛佛网 |

GMT+8, 2024-11-23 16:29 , Processed in 0.05890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