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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伦理]藏传佛教慈悲伦理与生态保护(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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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5-5-26 14: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佛教与伦理]藏传佛教慈悲伦理与生态保护(才让)
藏传佛教慈悲伦理与生态保护
来源:西北民族研究   
作者:才让
  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空前的生态危机,致使包括宗教在内的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倍受关注,甚至出现了绿色神学、生态神学,开创了宗教伦理研究的新领域。佛教作为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内涵的世界性宗教,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及人与生存环境的关系,有独特的思考和解答。藏传佛教一直秉承大乘佛教的思想精神,既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伦理观念,又有道德实践,但一直以来,我们缺乏这方面的总结和相应的梳理,也未能彰显其曾经发挥的有益的功效,因此,进行一种回顾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藏传佛教的生态伦理思想,应与现代的生态伦理相接轨,并需要用符合现代社会的语言加以阐发、表达,方可显现其在现代社会的价值。
  不杀生是佛教出家僧尼遵守的“四根本戒”和在家信徒所遵守的“五戒”之首,堪为佛教的第一戒律,亦为佛教第一信条。佛教反对杀害生命,认为杀生有罪,但佛教对不同信徒的要求是不同的。凡是受戒的僧人或居士,必须严格遵循,认为但凡破此戒者,均造严重罪业。无论是自己亲手杀生,还是教他人杀生,其罪业相等。对于没有受戒的信徒,佛教并不强行禁止其杀生的行为,而是劝勉他们少杀生。

  佛教认为动物作为有情众生的一部分,其生命的价值应该受到尊重,而不能杀害。《菩提道次第广论》明确指出,杀害“大身傍生”(笔者理解是指形体较大的动物)是重罪。佛教反对这样一种认知:“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指创造世界的神灵—引者)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这里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动物并非是神灵赐给人类的生活用品,或者说不能理解为神灵创造动物是为了赐福于人类,动物更不是任人宰割的对象,杀害动物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在佛教看来,人类并没有主宰或随意杀害动物的权力。在反对杀生的同时,佛教又主张“放生”,主张对动物采取保护。有些藏传佛教寺院每年正月祈愿大法会期间,专门举行放生的法事活动。

  藏传佛教不杀生伦理的传播与实践,对高原野生动物所起的保护作用和对高原环境的维护作用的确是不可估量的。藏族固有的宗教崇尚对鬼神的祭祀,而祭礼中以动物作为祭品是不可缺少的,这在吐蕃的简牍资料、新旧《唐书?吐蕃传》、藏文的《益西措嘉传》等史书中均有记述。吐蕃简牍上提到的祭神用的动物有公山羊等。《旧唐书?吐蕃传》载吐蕃盟誓时,以羊、狗、猕猴、马、牛、驴等为牺牲。而《益西措嘉传》中载,苯教举行隆重的祭祀时,动辄宰杀数千只的鹿、山羊、绵羊、牦牛等,其数量十分惊人。佛教传人高原后,对这种杀生祭祀的传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造,最终“血祭”(dmar -mchod)在大部分地区被废除。

  佛教不杀生的伦理为高原的野生动物带来了福音。藏族地区以游牧为主,牧民以食肉为生,因生存环境所迫,做到不杀生几乎不可能,但牧民有放生的习俗,而同时很少有打猎的习俗,也不随意伤害或虐待野生动物,而是任其自生自灭。过去许多藏族地区是禁猎的,尤其是圣山圣湖和佛教寺院所在的地区。五世**喇嘛在其自传中曾提到:“卫藏地方原有不归我负责的封山禁令(即指禁止人山打猎的法令—引者)和薮泽禁令(即指禁止在河湖捕鱼的法令—引者)。本年(指1663年—引者)又在卫藏各地分别发布了由我负责的不许杀害众有情的禁令,并增加了无畏施(指救护众生,远离恐怖等—引者)。”这段记载尤为重要,说明格鲁派政权建立之前,卫藏地区的地方政权(可能是指帕竹地方政权或之后的藏巴汗地方政权)亦有禁狩猎的法令,而五世**喇嘛又以自己的名义颁布了禁令。西藏历史上实行政教合一制,佛教伦理往往上升为法律规范。禁猎令的基础也是佛教的价值观,由此对野生动物起到了更大的保护作用。至今,藏人对野生动物很少杀害,猎杀藏羚羊等珍稀高原野生动物者,大都是外地人。高原的自然环境本身极为严酷,一切生物均生存不易,高原多有其特有的物种,如果近千年来随意杀戮的话,可能好多高原特有的野生动物早已绝迹。藏传佛教不杀生的伦理,在这艰苦的亚洲高地更有特殊的意义。不随意猎杀野生动物,是藏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在当代更有继承之必要。

  大部分藏族地区有不吃鱼的习俗,其原因除原有的本土宗教的因素外,尚与佛教大师们的劝化有关。《汤东杰布传》云:“汤东杰布来到羊卓雍湖边,见渔民们打了许多鱼,正在掏着内脏,他把渔夫们召集起来,说道:‘以捕鱼而造孽的渔夫们听我说,世间十不善之罪恶,罪大恶极就数杀生害命,杀生好比睁着双眼跳悬崖,最终必把自己害。……’接着,他还给渔夫们讲了因果轮回的关系和弃恶从善的意义。渔夫们听罢,向汤东杰布磕头致谢,发誓再不干这种作恶的行当。”青海宁玛派高僧夏嘎巴?措周让卓云游各地修行时,也常以道歌劝化渔夫不要捕鱼,甚至他自己出钱从渔夫手中买下刚打的活鱼,放人湖中。由于佛教大师的劝化,再加上许多湖泊被奉为圣湖,青藏高原河湖中的鱼类极为繁富。虽然现在青藏高原的有些湖泊中的鱼类资源仍十分可观,但高原藏人不是以捕鱼为生的。从长远看,坚守不捕鱼的传统,对维护高原生态环境意义重大。

  同样,蒙古在藏传佛教传人之前,其故有的宗教萨满教亦盛行以动物祭祀鬼神的做法。当明代中期佛教传人蒙古时,主要的传教者第三世**喇嘛索南加错要求俺达汗等人废除萨满教的许多陋习,双方达成共识,最后鄂尔多斯的彻车洪台吉在兴佛大会上讲话,宣布革除萨满教的习俗。其中讲到:“从前,蒙古人死后,按其贵贱尊卑,以其妻妾、奴仆和马牛等殉葬。今后凡是用来宰杀祭祀的马牛等财物,都要心甘情愿地献给僧家和上师,请求为死者做回向祈愿,严禁杀生祭祀者。倘若依旧杀生殉葬,则要依法处死;如果宰杀牲畜殉葬,则要依法没收其全部家产;若有谩骂殴打上师和僧伽者,则抄没动手者的全部家产。以前,对于称作‘翁公’的死者偶像,在每月之初八、十五和三十日宰杀牲畜用血进行月祭。如果违法宰杀牛祭祀,则罚其十倍的牲畜。……以六臂智慧怙主(藏传佛教密宗护法神,又名玛哈噶拉,意‘大黑天’,元代时曾由八思巴等传人蒙元皇室,作为战神。—引者)代替翁公,只准用三乳品(奶酪、牛奶和酥油)对其进行供养,决不允许以血肉供养。”彻车洪台吉的讲话,实际上就是颁布法令,禁止以动物殉葬、祭祀的习俗。因佛教的伦理有了政治上的强有力的推行,很快蒙古地区萨满教的杀生祭祀的习俗基本被革除,佛教大师们的劝化工作终得圆满。

  佛教反对杀生,是基于佛教慈悲的伦理观念,这一观念在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方面有着重要的价值。提倡不杀生,并不会因此而剥夺人类的生存权力(很多民族的伦理中认为人类的生存有优先权,进化论者更认为适者生存),因其他宗教和文化传统中很少有佛教这样绝对的反对杀生的观念,而人类有很重的杀生习气,在这种背景下,几乎不用担心反对杀生会妨碍人类的生存。在当今时代,进一步了解佛教不杀生思想的深刻内涵,对这个世界是有益的。

  面对轮回中的一切众生陷人苦海而不能自拔,佛教提倡利己利人,菩萨(其字面意思是“觉有情”,即菩萨要帮助有情获得觉悟)更是以救度众生为己任,因此普渡众生成为大乘佛教的核心价值观念,而慈悲利他是佛教伦理的根本纲要。

  藏传佛教的传统祈愿文献不仅为个人祈愿,也为六道众生祈愿。如藏传佛教一般信徒都会念诵的《皈依发心仪》中云:“成就自利利他故,发起求证菩提心。既发最胜菩提心,接引有情如大宾。乐行最胜菩萨行,为利有情愿成佛。”“愿诸有情具足安乐及安乐因!(发慈心)愿诸有情永离苦恼及苦恼因!(发悲心)愿诸有情永不离失无苦之乐!(发喜心)愿诸有情远离爱恶亲疏住平等舍!(发舍心)”“诸有情”藏语为sems-can-thams-cad,直译为“一切有情”。“有情”一词,梵语作“萨捶”,古代汉文佛典译为“有情”。藏语的sems-can,直译为“具心”或“有心”,因此有情是指一切有感情、意识的生物,为“非情”(指草木、山河、大地等)的对称,有情又称众生。《瑜伽师地论》列出62种有情,其中第二种即为旁生(同傍生,又译畜生,丁福保《佛学大辞典》解释云:“佛家称畜生曰旁生。上自龙兽禽畜,下及水陆昆虫,皆是业轮恶趣。非人天之正道,故曰旁生。”藏文作dud-vgro,《藏汉大辞典》解释为“俯首行进的动物总称”。)。佛教经典中对畜生(畜养之生类,故有此名)也多有论述,如《正法念处经》(卷十八)言畜生总共有34亿种,并论述畜生的长相、颜色及各种特性。《大智度论》(卷三十)分畜生为空行、陆行、水行三种。《俱舍论》(卷八)载,畜生有胎生、卵生、湿生和化生(佛经言人亦有此四生)等,畜生的寿命长短不一,各有不同。为诸有情祈祷发愿,自然也包括了一切动物。藏传佛教信徒常为六道众生祈愿,也表达了生命平等的意愿。

  生命平等,并不意味着人与动物之间不加区别。藏传佛教教义中认为动物作为六道众生之一,处于三恶趣中,比起人类其处境是艰难的,其命运是悲惨的,从生存的现象看,人类自然优于其他动物,杜绝来世转生于三恶趣(畜生、饿鬼、地狱)也是修佛的最低目标(下士道的追求)。正因为如此,佛教主张慈悲和怜悯动物的处境,动物亦即大乘佛教普渡之对象之一。

  藏传佛教的一些大师认为,人不仅不应该伤害动物,而且人应该与动物包括猛兽之间和睦相处。《汤东杰布传》中的一则故事,正好反映了这样的观念:“当汤东杰布一行到达工布地区时,那里的工布人十分佩服他们,他们(指工布人—引者)说:‘看来,你的确是位名副其实的大活佛,居然轻而易举地调伏了那蛮荒之地(指汤东杰布在珞隅的教化活动—引者),真了不起,我们恳求你为我们消除老虎之灾。’……汤东杰布答应了他们的请求,祈求道:‘望老虎获得长寿。’那些工布人一听,不高兴地说:‘你怎么能这样祈祷呢?应该说望老虎快点死光。’汤东杰布接着又祈祷说:‘望老虎与众生和睦相处。’接着他撒了一把青稞。尔后,又垒了一座麦杂塔。从此,老虎再也不能伤害人、畜和别的生灵,与人们相处得非常融洽。”汤东杰布没有实施什么诅咒,反而希望老虎长寿,这对当地人来说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事,也与他们所想大相径庭。汤东杰布将平日的祈愿(往往带有理想性)贯穿于生活,实践于现实世界,达到了见行合一,如斯想,如斯做。慈悲至此境界,方才是究竟。现今世界中,狮虎豹熊等猛兽已成为人类的保护对象,他们的生存权利得到了尊重。汤东杰布祈愿老虎长寿的作法,现在才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人类与猛兽同处一地时,尚很难做到和睦相处(人类的生存和对大自然的掠夺开发,仍威胁着包括猛兽在内的一切动物的生存),人类亦过多地干涉了野生动物的世界。就此言之,应该更多地张扬汤东杰布的精神,在思想和行动中都要体现慈悲心。

  佛教的不杀生观念和佛教提倡的慈悲心,与佛教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着紧密的联系,只有深人了解佛教的人生学说,并身体力行,去修持和实践时,方可使慈悲心充溢于自己的内心深处,方对有情众生有浓浓的爱意。不然,刻意地去遵守戒规,就像受法律的强制约束一样,属于外力的强制,尚未达到内在和外在的统一。藏传佛教苦行大师密勒日巴的《道歌集》以及噶当派、格鲁派等教派修习菩提心的仪轨,深刻地揭示人与动物之间在生命轮回中的密切关系,由此而培养慈悲之心。

  首先看看密勒大师点化猎人贡波多杰的故事。一次,当密勒在山野中静修时,一只被猎人追赶的鹿仓皇跑到密勒跟前。密勒当时对它产生了慈悲心,并对它的处境(转生在畜生道)甚为怜悯,遂唱了一首道歌来点化它。“尊者(指密勒大师—引者)的歌声犹如梵音之美丽悦耳,夺人心魄,任何人听了,心中自然会产生一种说不出的安适和爽乐。尊者的慈悲亦由歌声渗透了黑鹿的身心。它的恐惧和苦痛都一齐平息了;它快乐地走近尊者,眼泪簌簌地流下,就在尊者的左旁卧下,一面却用舌头来舐尊者的衣服。”之后,密勒又点化了在鹿后追赶而来的一只凶猛的母狗。猎人看见他的猎狗和鹿卧在密勒的左右,母狗失去了往日的凶狠,而鹿也没有以往的恐惧感,二者相安无事,大惑不解,惊讶异常。猎人的这种心思,也符合大多数人的思维习惯,猎狗和其追踪的猎物是敌对的双方,怎能和平相处!但在密勒看来,鹿和狗均因前世之业,不明本性,堕为畜生而倍受煎熬,同样是烦恼逼迫的生命。密勒从生命的本原上看待他眼前的现象,而不是如常人仅从现象上加以区分。这个故事无论真实与否,都反映了佛教对生命的一种认知。

  密勒在给猎人唱的道歌中云:“经云人身贵似宝,汝之人身不值钱。汝形似鬼罪业聚,捕杀众生谋私利,汝虽寻求此生乐,因罪业故不能得。若能于内除贪著,必能获得成就果,捕捉外物有何用?(汝应向内修禅观。)调伏自心时至矣!捕杀麋鹿何能饱?内除五毒重愿足。克服捕杀外敌人,越克越多无已时。若能于内降自心,一切仇敌自寂灭。莫以生命造罪业,应用此生修佛法。”在密勒看来,猎人的行径浪费了宝贵的生命,只增罪业而已,这样的人生毫无价值。这里密勒从根本上否定了以杀生为谋生手段的生存方式,并进一步指出,人生的价值在于战胜内在的不良因素,发现真正的自我,而不是捕捉外物。作为一个猎人,当他获得猎物时,应是他最为欢喜的时刻,而密勒认为这种生活绝不会有真正的幸福可言。就此言之,密勒反对杀生,体现了人生重在追求内在的觉悟而非无休止地贪著外物的佛教价值观。

  在密勒的点化下,猎人终于放弃了自己的职业,将猎物和猎狗献给了尊者。猎人唱道:“身右有黑鹿,其嘴如白螺,我若宰杀之,能除七日饥,我今不需彼,供奉尊者前,祈度此黑鹿,令入安乐道。”猎人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反过来为他追杀的猎物祈祷。密勒的劝化不仅拯救了猎物的性命,也改变了猎人暴戾、冷酷、仇恨的心理。猎人“心”(观念)变了,变得温和了,变得慈爱了。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一颗真正的慈悲心的力量是无穷的。密勒的故事,在当今藏族社会仍然发挥着作用。拉卜楞寺每年阴历七月时要举行名为“东贝柔扎”的法会,届时寺僧要在露天场地表演密勒劝化猎人贡波多杰的戏剧,其内容比起原来的故事更为扩充,而观看的僧俗信徒很多。这种戏剧表演,宣传了佛教戒杀生的伦理。

  《密勒日巴大师全集》第49篇《被宰的羔羊》一章,讲述了市场中屠宰动物的场景以及密勒的慈悲心怀。兹转引如下:

 楼主| 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5-5-26 14: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续-《●[佛教与伦理]藏传佛教慈悲伦理与生态保护(才让)》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尊者和若琼巴就走到市集去乞食。看见一排排的肉砌成像墙壁一样,(牛羊)的头堆成像山一样,(牛羊)的皮铺在地上(满街都是),屠宰所流血如湖水一样流漩。还有那些许多待宰的牲畜被绑在椿上。在这些牲畜群中,有一个蒙境来的一只手拘孪的老头子,(正在屠宰)一头大黑羊,用手伸到羊肚子里面去拘内脏,羊的肠子长垒垒地就掉在身体外面。此时,那黑羊拼力挣扎着逃跑出来,在极恐惧中大声地哀叫,浑身猛烈地颤抖着,蹒跚走到尊者父子的面前来求庇护。尊者(指密勒—引者)见状忍不住眼中簌簌地流下许多泪来,立时就对着黑羊修了迁识法,将羊的神识立予超度,引入菩提道中。在难以忍受的极端大悲中,尊者唱了这首歌:嗟呼!悲哉!轮回诸有情,何不向上看取解脱道?业苦哀号呼声令人悲!错以人身有暇何愚昧!屠杀无辜众生甚可怜,所行自找苦恼甚伤哉,杀戮父母罪肉排成墙。嗟呼!何事较此更可悲!流血成渠何去何从哉?肚虽饥俄忍食此肉耶?如斯愚昧造罪深可哀!……

  密勒看见血淋淋的屠宰场面,心中不忍,泪流满面,尊者的慈悲心怀表露无遗。他的歌中将牛羊称为“父母”,杀害动物就等于杀害自己的父母,这里面实则包含了深刻的佛理。从佛教的因果报应、六道轮回的视角看,生命因所造的业而在六道中轮回,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而是新一轮回的开始。在过去世、现在世和未来世中,生命外在的形体和角色亦在转换,六道中的生命相互间有密切的关联。因此,将动物称为“父母”,是佛教轮回学说背景下推出的结论。

  与此相同的是,藏传佛教噶当派、格鲁派等教派修菩提心时,将有情视为自己的母亲,称为“如母有情”,以此作为修习菩提心的重要法门。当修行者有了这样一种观念时,他才会生不假造作的慈悲,从而激发他救度有情众生的勇气。母亲对自己的孩子无不慈爱、关怀,这是母亲的天性,如《菩提道次第广论》云:“又此资具(指生活用品—引者)皆非易得,是负罪苦及诸恶名,受尽艰辛来授与(指母亲送给孩子—引者)。又苦其子有病等苦,较其子死,宁肯自死;较其子病,宁肯自病;较其子苦,宁肯自苦。出于自心,实愿易代。用尽加行(佛教术语,此指通过各种行为—引者)除苦方便(佛教术语,.即方法之意—引者),总尽自己所知所能,但有利乐无不兴办,凡有损苦无不遣除。于此道理应专思维。”而孩子对母亲是有感恩心的。将十方有情包括冤敌在内视为自己的母亲,则能生亲爱心、感恩心,愿意为如母有情承担痛苦。这种修习法的确抓住了人类的心理,以理服人,层层引导,其产生的菩提心—慈爱,才会坚固而不退转。有情与“父母”等同的观念,既有逻辑推导的合理性,又能在实践中发挥真实的效能。滥杀无辜,同类相残,均因缺乏对生命的敬重,更缺乏佛教这一深刻的理解。敬重生命,才能保护生命。三世因果的生命观,是大生命观,一切现象都用因果织就,人类需要慈爱之心去关爱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一切生命。

  藏传佛教的大师们因长期修慈悲心,当他们面对有情生命时也自然能生起关爱之情。即使心中没有产生真正的菩提心,但因修习的熏陶,也能减少心理的阴暗面,至少能减缓对有情生命的仇视或漠不关心,不会随时造杀生恶业。在当代,如果我们不断培育这种对有情的慈爱之心,那么野生动物的生存权力就能得到尊重,而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有望得到繁衍。

  从生态道德看,藏传佛教“如母有情”的观念,已经超越了狭隘的人类中心论,不仅表达了生命本质上是平等的思想,而且树立了一种尊重生命的态度,深刻揭示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密切关系。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需要人内在的道德支持。当有内在的慈爱心时,更能感受自然之美,更能发现、体验自然之美。而认识自然之美,也就会认识到人类有责任延续这种美。有的西方学者甚至提出美是环境伦理的基础,这的确是一种深刻的见解。

  隐居山林的瑜伽行者,对自然之美,有着深切的体验和由衷的赞叹。密勒的道歌多有赞颂大自然的内容,对自然万物有着细腻人微的观察和描述。如他在《雪山之歌》中唱道:

  其时天地有默契,急风骤雨猛进袭,涧湖暴浪极汹涌,阴云黑霾满天际。

  日月被囚入牢狱,二十八唯逃无踪,天河星系皆不见,星辰深锁渺天际。

  继此飓风暴雨后,连续昼夜十八日,大雪狂降未暂息,天上天下尽白雪,

  茫茫漫漫穷荒际。大雪降块如羊毛,似鸟坠空落于地,小雪飞片如纺轮,

  密密坠地似蜂群,微雪细小如麦种,如豆如棉如飞絮。……

  难以想象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瑜珈行者,面对狂风暴雪的肆虐,竟然没有对自己生命的一丝忧虑,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唱出如此豪迈的道歌,表达了对大自然的敬意和赞美之情。

  在密勒的道歌中,自然界的野生动物,就像原野中竞相开放的百花,处处展示着生命的活力。瑜珈行者与野生动物同处一区,不仅互不妨碍,而且能和睦相处。密勒视野生动物为自己的朋友,而自然界的日月星辰是他观赏的美景。如他的道歌中唱道:

  秃山、雪山与土山,此三密勒修行处,

  野羊、羚羊与麇鹿,此三密勒之家畜,

  山猫、豺狗与胡狼,此三密勒守门犬,

  画眉、松鸽与鹫鹏,此三密勒之家禽,

  皓日、明月与星辰,此三密勒之眼赏,

  猿佛、猕猴与熊罴,此三密勒游戏伴,……

  这首道歌具有万物与我为一体之感。大自然及其怀抱中的一切,在瑜珈行者看来,是那样的和睦和和谐,瑜伽行者处在荒野中,却并无惊恐之感,亦无悲愁之苦,对野生动物更无憎恶之情,而完全是天人合一的情怀。密勒把野生动物亲切地称为自己的守门犬、家禽家畜及游戏的伙伴,完全洋溢着慈爱之情,当然这也是常人所难以企及的境界。再看下面的一首道歌:

  于此百花丛生处,千树群列竞作舞,众鸟喧鸣齐歌唱。

  猿猴嬉戏乐奔跃。于此寂静善妙地,独居修禅甚快乐。

  百花竞放、动物嬉戏的场景显示着一种和谐,即瑜珈修行者的内在和外在自然之间的和谐。自然界当然有严酷的一面,而且独居修行要时时面对各种困难,但瑜珈行者眼中的自然界充满美感,瑜珈行者的身心散发着无比的热情。(其本身所修的密法“拙火定”,也能使身体产生热量),一种喜悦,由内而外自然流露。对自然界的万物,不是冷漠、无视,而是由衷赞叹,在这里慈悲的力量是没有边际的,完全超越主客体的二元对立。(其道歌中亦云:“常观妙智无分别,一切忘念早忘却。”)而在当代,面对自然界,我们所缺乏的正是这种热情,更缺乏像密勒那样诗意地栖息于自然怀抱的情怀和生存态度。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无休止地向自然开战,利益取代了关爱,冷漠取代了热情,仿佛我们生存于自然之外。

  佛教慈爱的伦理观,在信仰藏传佛教地区,曾经在生态环境的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效用。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代,对此进行总结和借鉴更具有现实的意义。继续坚持藏传佛教传统生态伦理中的优良的传统,则必将对当代和未来的高原环境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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