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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时世,邪魔外道,不胜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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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3-9-8 10: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印光法师嘉言录续编》

◎末法时世,邪魔外道,不胜其多。此种魔子,不问彼之如何修
持,只一五教大同四字,即可知其底里。外道皆仗幻术以欺世欺人,
一班有眼无珠者,见其神通广大,遂以身命皈依。若真知道理之人,
当远之不暇,尚欣羡而怀疑欲皈依乎。此即楞严经,想阴十魔之流类。
乡愚以能见神见鬼为希奇,而不知其为彼之邪术以惑人也。汝于彼魔
子,尚欲问其前生,则汝已被彼吸动。黄冠云者,亦魔妄说耳。汝既
由黄冠中来,何以从初即不喜彼修炼之事。汝须知妖魔鬼怪,都有神
通。(是妖通非真神通。)愚人见其有神通,遂谓是菩萨,则入彼魔羂
网中矣。既是真有神通,何以从之学者,发如此之狂。而况彼之所说,
与所立之名词,通非佛法中所有者。彼谓彼是真佛法,乃一切外道公
共之骗人根据,说此话,即可知其是魔。佛所说法门无量,法法皆真,
善知识,随己所知所得者提倡,只云逗机与否。若曰:我之法真,别
的通皆非真,其人不问而知其为魔。汝实心中无主,幸彼等现出败相,
尚心疑不决。使彼学者不出败相,汝能不拜彼为师,而欲得彼之神通
妙道乎。某师既学圆融,令人喫肉打佛,便为圆融。即令人喫己肉打
己,亦是魔力发现,况彼杀了也不肯说此(喫己肉,打己。)话乎。
须知传扬佛法之人,必须依佛禁戒,既不持戒,何以教人修持。彼见
志公、济颠,皆有喫肉之事。然志公、济颠,并未膺宏扬佛法之职,


不过遇境逢缘,特为指示佛法之不思议境界理事。而任法道之职者,
万万不可学也。而且彼喫了死的,会吐活的。某等喫了死的,连原样
的一片一块也吐不出,好妄学,而且以教人乎。住持佛法之人,若不
依佛制,即是魔类。况彼魔子是魔王眷属,完全不是佛法乎。(书)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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