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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有住持世间法,有唯论理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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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3-9-7 09: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印光法师嘉言录续编》

◎佛法,有住持世间法,有唯论理性法。住持世间法,若人不致
诚敬,则不为说法。今世道陵夷,不能全依此行。故光于问法之函,
任彼如何,亦为彼答。若太傲慢,亦当指斥其过,以不负彼之来意。
唯求皈依者,若不用自屈之字,决不敢允许。以此允许,即是自轻佛


法,亦令彼轻佛法。以彼或是不知礼仪,或是我慢自大。自大之人,
何可与语。不知礼仪,必使即知。非求人恭敬,乃正不敢轻法与轻人
也。不如此维持,则佛法便不能流通矣。唯论理性法,非凡僧所可行。
唯大菩萨,又无住持法道之责任者行之,则有深远之益。凡夫行之,
则破坏如来正法,为害不浅。如法华经,常不轻菩萨,凡见四众,皆
为礼拜,云:我不敢轻于汝等,汝等皆当作佛。四众有以杖木瓦石打
之者,则避走远住,作礼赞叹曰:我不敢轻于汝等,汝等皆当作佛。
恐汝不知此义,妄生疑议,故为略说。若凡夫僧,断断不可依此章程。
住持法道之大菩萨,亦当依凡僧之章程。如济颠之师,乃出格高人,
仍是绳趋尺步。济颠、则不守清规,显大神通。若谨守清规而显神通,
则不能在世间住矣。唯藉此疯疯颠颠,以令人疑信相参,以密行教化,
令人知佛法不可思议,以生正信心耳。世之无知无耻之人,从而学之,
何不学喫死者以吐活的乎。何不学喝酒醉卧数日,而百千根大木,从
井中运出,及喝酒大醉,吐金以装全殿佛像之金乎。此种不思议事,
唯此种人行之,则无碍。若谨守规矩之人行之,必定当下去世。否则,
人皆求彼,不能做一切事矣。(书)二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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