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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之为道,其大无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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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3-8-9 19: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印光法师嘉言录》

◎孝之为道,其大无外。一切诸善,无不弥纶。然有世出世间,
大小本迹之异。世间之孝,服劳奉养以安其身,先意承志以悦其心,
乃至立身行道以扬名于后世。虽其大小不同,皆属色身边事。纵令大
孝格天,究于亲之心性生死,无所裨益。所谓徒徇其迹而不究其本。
况乎杀生以养以祭,俾亲之怨对固结,永劫酬偿不已者乎。出世间之
孝,其迹亦同世间服劳奉养,以迄立身扬名。而其本则以如来大法,
令亲熏修。亲在,则委曲劝谕,冀其吃素念佛,求生西方。吃素则不
造杀业,兼灭宿殃。念佛则潜通佛智,暗合道妙。果能深信切愿,求
生西方。必至临命终时,蒙佛接引,托质九莲也。从兹超凡入圣,了
生脱死。永离娑婆之众苦,常享极乐之诸乐。亲没,则代亲笃修净业,
至诚为亲回向。心果真切,亲自蒙益。若未往生,可即往生。若已往


生,高增莲品。既能如是发心,则与四宏誓愿相应,菩提觉道相契。
岂独亲得蒙益,而己之功德善根,莲台品第,当更高超殊胜矣。而况
以身说法,普令同伦发起孝思乎。此其孝方为究竟实义。非若世间只
期有益于色身及现世,竟遗弃其心性与未来而不论也。是知佛教,以
孝为本。故梵网经云: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
又于杀盗淫各戒中,皆言应生慈悲心、孝顺心。于不行放救戒中,则
于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
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由是言之,佛教之孝,
徧及四生六道。前至无始,后尽未来,非只知一身一世之可比也。知
是而不戒杀放生,吃素念佛者,岂究竟至极无加之孝乎哉。(记)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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