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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恶业中,唯杀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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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3-7-28 09: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印光法师嘉言录》

◎诸恶业中,唯杀最重。普天之下,殆无不造杀业之人。即毕生
不曾杀生,而日日食肉,即日日杀生。以非杀决无有肉故,以屠者猎
者渔者,皆为供给食肉者之所需,而代为之杀。然则食肉吃素一关,
实为吾人升沈,天下治乱之本,非细故也。其有自爱其身,兼爱普天
人民,欲令长寿安乐,不罹意外灾祸者,当以戒杀吃素,为挽回天灾
人祸之第一妙法。以一切众生一念心性,与佛无异,与吾人亦无异。
但以宿世恶业,堕于异类。固当生大怜悯,何可恣行杀食乎。无如世
人狃于习俗,每以杀生食肉为乐。而不念彼被杀之物,其痛苦怨恨为
如何也。以强陵弱,视为固然。而刀兵一起,则与物之被杀情景相同。
焚汝屋庐,奸汝妇女,掠汝钱财,杀汝身命,尚不敢以恶言相加,以
力不能敌故耳。生之被杀,亦以力不能敌。使其能敌,必当立噬其人
而后已。人何不于此苦境,试为设一回想。物我同皆贪生怕死,我既
具此顶天履地之质,理宜参赞化育,令彼鸟兽鱼龞,各得其所。何忍
杀彼身命,以取悦我口腹乎。由其杀业固结,以致发生刀兵之人祸,
与夫水火旱潦,飢馑疾疫,风吹地震,海啸河溢等天灾,各各相继而
降作也。犹如世人送年礼然,我以礼往,人以礼来。断无往而不来,
来而不往者。即或有之,必有别种因缘相抵,实皆不出往来报复之外。
天之赏罚,亦复如是,况人之报复乎。故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
善降之百殃。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天道
好还,无往不复。欲免恶果,先断恶因。欲得善果,先植善因。此天


理人情之至谊也。(杂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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