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是会破归依造重业的行为,不要做!
这种是会破归依造重业的行为,不要做!索达吉堪布开示:
现在有些佛教徒以高价贩卖经书,美其名曰是在弘扬佛法,但实际上将所得利润用来买房子、买轿车,这种行为有过失吗?应该如何忏悔?怎样卖经书才没有过失?
答:佛陀在《教王经》中说:“为了身体,我们可以舍弃财产;为了生命,我们可以舍弃财产和身体;而为了正法,财产、身体、生命全部都可以舍弃。”当然,不学佛法的人就另当别论了,他们为了生命可以舍弃佛法,为了财产可以舍弃佛法,为了名声可以舍弃佛法,甚至有些人为了养活自己也舍弃佛法。
现在有种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居士和出家人为了生存而把佛法作为买卖品,经常贩卖佛像、佛经、佛塔,这是非常有过失的。有些人恐怕是不懂因果,有些人还认为自己在弘扬佛法。实际上,如果将这些卖佛像、佛经、佛塔的钱自己使用,过失是极为严重的。宁可自己饿死,也不能用这些钱财过活。
前一段时间也有人问:“如果以前毁坏过佛像佛塔,现在应该如何忏悔?”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注疏》里面说:“依靠三宝而造的罪业,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 。如果毁坏过佛像、佛经和佛塔,则应按照二倍以上修复,然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比如说,自己以前毁坏过佛塔,那就要造两座以上价值形状等各方面比以前更殊胜的佛塔,造完以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以前如果卖过经书,(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佛教徒卖经书,且以高价在卖,用这些利润来买房子装修,或者给孩子做学费等等,这样非常不好!)现在就要印两本经书,然后再忏悔,并发誓以后再也不卖经书了。
有些人问:“那我纯粹是为了弘扬佛法而卖经书,可不可以呢?”如果你自己没有享用这些利润,全部又用来印经书倒是可以,这也没有什么过失,但你能不能这样做呢?自利和他利是要分清楚的,有些人挂羊头卖狗肉,表面上是在利益众生,但实际上就想为了自己牟利。可能有些人确实不懂,但有些人即使懂了也觉得无所谓,根本不把因果当一回事。
世人为了身体,宁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为了保住生命,在身上截一部分肢体也心甘情愿;但是为了保护佛法,按理来讲,舍弃生命也是应该的,这就是我们的使命,是佛教徒的重大责任。可是现在的佛教徒,虽然大多数非常不错,有些人的发心和精进,我们出家人听起来也非常惭愧,觉得自己就连一个在家居士都不如,有时候真的不好意思。但也有一些人打着佛教的招牌,成天搞一些自己的利益。这样没有必要!你要学佛,就要如理如实地学,最好不要依靠佛法而堕入地狱。堕地狱的因,外面的社幷会上比比皆是,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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