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oma 发表于 2011-9-10 18:31:15

对吗

我是一家公司大区主管,最近有一名员工辞职了。在用这名员工初期我的感性战胜理性,发了菩提心。她是一名居士,家里有一个智障的病人,出于同情我再三请求下总公司同意聘用。但经过四个月的使用发现她不适合做业务,为此让她提出辞陈。没想到她却无理取闹,纠缠不休,同时还犯了口业。为了不再让她犯口业,我同意了她的要求,一部分费用我自己给她了。我一直疑惑我这样做对吗?无视公司规定,只凭自我的同情造成公司的损失。我很自责,不知要怎样做才能消掉我的自责之心?

法界金刚 发表于 2011-9-10 21:57:57

不用太自责了,万事万物皆是因缘和合而生。
缘起、缘灭,了缘。
金刚经云”过去心不可得”,如浮云流水,要活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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