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殃子孙的报应
本帖最后由 厚朴居士 于 2009-9-14 15:35 编辑祸殃子孙的报应
“祸殃子孙”的事,一般人多认为没有道理。因为,祖先、父母作恶,无辜的子孙却要受连累而遭殃,这样的因果法则未免有失公平。其实,所谓“祸殃子孙”只是一句惯用语,也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它的背后有更深的道理存在。
佛在《出曜经》中说:“作恶自受其殃,无能代者。”这句话告诉我们,“自作自受”是一条因果的铁则,不可能自己作恶,却由子孙代受恶报。依佛法因果理论来看,这种“祸殃子孙”的现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于“同业相引,共业召感,“后报”转为“现报”所致。所谓“同业相引”是指往世造了相同种类的善业或恶业的人,彼此间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勤于布施济贫的二人,今世成为父子,父亲赚钱致富,儿子出生于此,同享富报。所谓“共业召感”是指往世共同参与,造作同一件善业或恶业的人,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盗,今世父亲成为贫穷乞丐,儿子则生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贫穷之果报。所谓“后报转为现报”是指原本是未来世才要承受的恶报,由于环境中遇到相关的缘来促发,使其恶果提早成熟,而于今世就受到恶报;或者是本应于年纪较大时才受的恶报,提早于年纪较小时就受报。1
在本章的许多例子中,造杀业的人本身未见到受恶报,是因应享的福报尚未享尽,恶报的缘尚未成熟所致。这时子孙受到连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二种:(一)犯了杀生恶业之后,生的孩子有残废、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时,这是因当事人犯了杀业,藉由“同业相引,共业召感”的缘故,召感到往世犯了严重杀业、应受”残废畸形“等果报的人,来投胎做他的子女。这时,子女的遭遇实由于往世造恶业今世应受报所致,绝非代父母、祖先受罪。(二)生了孩子以后,才造杀业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报较薄,而且往世曾造杀业,这时父母的杀生恶行,会促使孩子的杀生果报提早成熟,本应于未来才受报,却提早于现在就受报,而发生多病、短命、灾横的情形。就孩子来说,他的遭遇只是“后报”转为“现报”,仍是自作自受,并无不公平之处。
由上可知“祸殃子孙”乃是因果律中重要的一环。它可使今生作恶,但因福报大,而看不见今生受恶报的人,藉由子孙的不幸遭遇而知所警惕戒惧;也可使“因果报应”的事理,在隐微难明之下,仍有蛛丝马迹可循。智者见微知著,可不谨守杀戒,预为子孙明日绸缪乎?
1、杀食伤狗 报在子身(慈正)
凡每年冬天来临之际,尤其一般劳动界朋友,似乎对黑狗特别有兴趣,尤其是香肉店生意特别好。让我来说段黑狗讨命显化,在斗六附近乡下有人养了一只黑狗。有一天此狗遭车撞至奄奄一息,主人云:“趁其未死,可将之杀而进补。”于是就把狗的头与四肢斩断,并将它宰食,过了数天,主人有一儿子突然学狗叫,且在地下学爬走状,走上走下,夜不思眠,狗叫不已,白天又两眼发直,开口咬人。向著家人云:“还我命来”。 起初家人也不知道其内容,后来,有位修道者刚好经过,就此进去看看,此狗才借人的口说出:“我就是主人家养的黑狗,想不到主人心狠,我死后还要吃其肉,更可怜的是把四肢与头分尸,使我无法超生,今日是来索命的”。后来,经过那位修道者向主人解释因果循环,冤孽相报之理,才恍然大悟,跪地求饶,当场全家人办香案棹,四果素食,拜请诸天神圣作证,发大愿做善事礼忏,于此功德回向,且全家茹素至儿子的病痊愈。
(1982、6、2,《阿弥陀旬刊》八九期)
2、疮作人形旁现猪蹄 (煮云法师述慧峻记)
王阿梅,女,住台北县新庄市,今年二十八岁。一九八二年春天,左大腿上突然长了一个棺材疮,里面站著一个人(形状),人头上冒水,日夜疼痛难熬。后来到中坜市三银国术馆的张女士医疗,好不容易地将病疮医治好了。不知怎的,第二次又于十二月廿六日再度发作,换成手臂上的一个疮,现了人形,人形边还有猪蹄。据说她的养父以杀猪为业有十二年,现在虽然不做了。可是以前的杀猪冤孽怎会甘愿?这次张女士实在也无能为力,恰巧煮云法师在场,张女士商请为她的“冤亲债主”诵《地藏经》超渡,在超渡后,又为她说了“三皈依”法,自此冤仇皆已解释,那人形猪蹄才渐渐痊愈了。
(1883、9、30,《慈云杂志》八卷二期)(厚朴居士)自<因果报应实录>一书,待续 因果报应 真实不虚 万事皆空,因果不空 阿弥陀佛,要真心忏悔啊。 要和一切众生结善缘,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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