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5-3-8 14:32:11

卍续藏第25册No.0471金刚经宗通

摘自《卍续藏 第 25 册 No. 0471 金刚经宗通》

卍续藏 第 25 册 No. 0471 金刚经宗通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宗通卷二

  ○一断求佛行施住相疑

  此疑从前文不住相布施而来。

  功德施菩萨论曰。若菩萨施时法亦不住。云何以相好故行于施耶。百福相等功德法聚。名为世尊。若不住法。云何得成诸佛体相。为遣此疑。故经云。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傅大士颂曰。如来举身相。为顺世间情。恐人生断见。权且立虚名。假言三十二。八十也虚声。有身非觉体。无相乃真形。

  通曰。法身如来者。来而未尝来也。故曰如来。凡夫见其来。执之为有相。恒住于有以为修因。二乘见其不来。执之为无相。恒住于无以为修因。菩萨已知报化非有。离凡夫见。已知法身非无。离二乘见。但趣向佛乘。犹存法爱。今闻六度修行之时。自六尘以至菩提涅槃。一切诸法不应住着。将何所持循而证法身耶。佛以法身若即相者。则即相可以见如来。法身若离相者。则离相可以见如来。即之不可。离之不可。故不应住于法而证法身也。不即则见其未尝来。不离则见其未尝不来。故曰即见如来。三谛圆融。因果一契。方与无上菩提相应也。

  刊定记曰。佛问须菩提。于汝意中。还可用三十二相之身。见法身如来。为不可耶。空生见佛举相以问。即知不得相求。故答云。不也。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恐末代众生不达此理。取相为真。故复自征其意云。以何义故。不可以三十二相见法身如来耶。以如来所说三十二相之身。即非法身之相故。以三十二相者。由多劫修行成就。堕在有为之数。当为生住异灭四相所迁。况对机宜有无不定。焉可将此而为法身。若法身佛体者。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无有变迁。不可破坏。异此有为。故说三十二相不是法身相也。

  弥勒菩萨偈曰。分别有为体。防彼成就得。三相异体故。离彼是如来。三相即四相。以住异同时。故合为一耳。此须菩提所见。已知法身无相。犹未明法身不离乎相也。故佛印可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一切有为之相。皆从妄念而生。妄念本空。无有自性。念尚无性。况所现相而实有耶。不但三十二相如幻不实。凡世出世间一切圣凡等相皆非实也。相既非实。非相即实。将无离此虚妄之相。别求无相之佛耶。故又遮之曰。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所谓法身无相。非离诸相外。别有法身也。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但亡分别。相自不生。相既不生。唯一真实。此真实者。即寓于虚妄之中。即真即妄。即妄即真。人但见其相。我见其非相。如相马者。得之牝牡骊黄之外。即见真如自性法身如来也。

  宝积如来解曰。如来真身本无生灭。湛然常住。托阴受形。同凡演化。入神母胎。擐此凡相各别。故云如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颂曰。凡相灭时性不灭。真如觉体离尘埃。了悟断常根果别。此名佛眼见如来。不但三十二相。相即非相。是名如来。凡世出世间一切诸相。相皆无相。无非真如无为法体。一真平等无二无别。总法界性为一法身。如是见者。由证乃知。故不以虚妄之相见如来。而以微妙之相见如来也。法身既不可以相见。亦不可以离相见。则求佛者。固不可以执相求。亦不可以离相求。果本无住。因亦无住。若能远离众生希望。不住于有。乃至法身亦无所得。不住于无。恒如是行不住于相。即于佛身速得成满。又何疑于因果不相符耶。

  天童举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法眼云。若见诸相非相。即不见如来。拈云。世尊说如来禅。法眼说祖师禅。会得甚奇特。不会也相许。万松自赞其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眉毛眼上。不费半星气力。向释迦法眼分疆列界处方便讲和。一统天下。岂非好事。天童如来禅祖师禅。更不敢妄生分别。会得奇特且置。既不会。为甚也相许。不见道打破大唐国。觅个不会底不得。以上诸尊宿。发明诸相非相一种消息。不妨各出手眼。非觌面如来。固不能操纵如此。

  ○二断因果俱深无信疑

  此疑从前无住行施.非相见佛两段经文而来。无住行施。因深也。无相见佛。果深也。如我亲承。方能领悟。末世钝根。云何信受。既不信受。将无空说耶。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傅大士颂曰。因深果亦深。理密奥难寻。当来末法世。唯恐法将沈。空生情未达。闻义恐难任。如能信此法。定是觉人心。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傅大士颂曰。信根生一念。诸佛尽能知。生因于此日。证果未来时。三大经多劫。六度久安施。熏成无漏种。方号不思议。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傅大士颂曰。人空法亦空。二相本来同。遍计虚分别。依他碍不通。圆成沈识海。流转若飘蓬。欲识无生处。心外断行踪。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傅大士颂曰。有因名无号。无相有驰名。有无无别体。无有有无形。有无无自性。妄起有无情。有无如谷响。无著有无声。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傅大士颂曰。渡河须用筏。到岸不须船。人法知无我。悟理讵劳筌。中流仍被溺。谁论在二边。有无如取一。即被污心田。

  通曰。此段经文。括尽一经旨趣。故傅大士颂之极详。此经以无相为体。无住为宗。体无相不可以意想窥。用无住不可以执情度。古德云。如太末虫处处能泊。唯不能泊于火??之上。众生心处处能缘。独不能缘于般若之上。此其所以为甚深也。云何无相。谓无人我相。无法我相。云何无住。谓不住于相。不住于法。不住于非法。无相何以为果。无住何以为因。法身无为。不堕诸数。本来无相。只为心有所住。便于无相之体不得圆满。所以摄有相归无相者。在观照智也。如象胁经说。若出生死。证涅槃界。爱非爱果。法非法因。一切皆舍。虽正因正果。尚在所舍。此甚深般若。最为难信之法也。

  刊定记云。初善现闻此因果俱深章句。不胜庆幸。始者但知无相。而不知即相无相之深果。始者但知常住。而不知住而无住之深因。以佛世时。尚有难信此深法者。不知现在当来。能有众生闻是章句生真实信心。以为实有是事否耶。佛为遣此疑。故诃劝之曰。莫作是说。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闻法生信。岂谓无人。如佛灭后。后五百岁。凡五个五百。初五百中解脱牢固。二五百中禅定牢固。三五百中多闻牢固。四五百中塔寺牢固。后五百中斗诤牢固。此则教力渐衰。正法将灭之时。有持戒修福者。戒定具足。能发慧觉。以此为实。正解因果甚深义趣。而无颠倒之惑者矣。

  弥勒菩萨颂曰。说因果深义。于后恶世时。不空以有实。菩萨三德备。

  若无戒定慧三德。孰能以此为实而生信耶。当知是人于多佛所久事善友。习闻正法。则缘胜也。种诸善根。三毒久伏。六度增长。则因胜也。因缘俱胜。方生实信。是知实信诚不易得。无论闻是章句。实信一切诸佛本来清净。一切众生尽成佛道。乃至一念净信此经。是诸佛因。是诸佛果。如是信经之人。得福无量。犹如十方虚空。不可思量。

  弥勒菩萨偈曰。修戒于过去。及种诸善根。戒具于诸佛。亦说功德满。

  如来于彼咸悉知见。凡夫知以比智。见以肉眼。故有不知不见。如来于见处即知。非比智知。知处即见。非同肉眼见。故无所不知。无所不见也。

  弥勒菩萨偈云。佛非见果知。愿智力现见。求供养恭敬。彼人不能说。

  得福有二。谓生得.取得。生者。正修福业。能生善因。即信解持说者也。取者。即今熏成种子。后感将来果报也。此诸供养恭敬。非比智知。非肉眼见。故曰彼人不能说。

  以何义故。信经之人得如是无量福德耶。是诸众生。如是持说。如是熏修。无复我人众生寿者之相。已得人无我慧。无复执于有为之法相。亦无执于无为之非法相。得法无我慧。人法俱空。量等太虚。故其福德不可量也。

  四相固云相矣。法与非法属于分别。何以亦谓之相耶。为其所分别者。不离我我所相。起法非法想。非于无我土木等生分别也。

  弥勒菩萨偈曰。彼寿者及法。远离于取相。亦说知彼相。依八八义别。

  人我四相。法我四相。共成八义。略有浅深。般若能知八义远离于相。即谓具慧。如执自五蕴种种差别为我。计诸蕴既谢。复取诸趣为人。计诸蕴流转相续不断为众生。计一生命根常住为寿者。此凡夫所著有为粗相也。

  弥勒菩萨偈曰。差别相续体。不断至命住。复趣于异道。是我相四种。此之谓也。

  若除四相。即于相除之可也。何为复不住于法.非法耶。若心取于色相者。贪恋五尘之境。以是为因。即着诸蕴幻质四相。若心取有为之法。离境求心。以是为因。即着正悟了觉四相。比例而观。若心取无为之法。诸法皆空。以是为因。即著于舍藏法执四相。其可谓之无相法身乎。

  弥勒菩萨偈曰。一切空无物。实有不可说。依言词而说。是法相四种。盖指此也。

  一切空者。即人空.法空见也。人法俱空。都无分别。即实有不可说也。虽不可说。不是顽空。但依世谛言词而说。即是中道谛也。于此有著有住。不离遍计依他二执。而圆成实性沈于识海。不能证于无相之果。是故修无上菩提正因者。不应取法。不住于生死法也。不应取非法。不住于涅槃法也。二边不住。即归中道。究竟中道亦不应住着也。

  弥勒菩萨偈曰。彼人生信心。恭敬生实相。闻声不正取。正说如是取。

  此何义耶。谓于般若一念生净信者。不如言取义。随顺第一义智。以无住为义故。

  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如欲济川。先应取筏。至彼岸已。即应舍去。欲度烦恼大流。应修一切善法。既登涅槃岸已。法亦应舍。善法尚不应取。以实相无相故。何况不善非法。离于实相外者耶。以上有无诸法。皆非法也。故不应取。

  弥勒菩萨偈曰。彼不住随顺。于法中证智。如人舍船筏。法中义亦然。

  彼证智者。本不住于随顺相应法中。而未证者。必于随顺相应法中而证智。如筏可凭也。亦可舍也。然则文字般若。何为亦应舍耶。为除信经者微细执故。前以信心清净。得福无量。非不正因正果。若细执不除。终为圣道之障。故能于经而离经。于法而离法。但除其病。而不除其体。斯善乎甚深般若之旨矣。

  僧问同安。依经解义。三世佛冤。离经一字。即同魔说。此理如何。安云。孤峰迥秀。不挂烟萝。片月横空。白云自异。丹霞颂云。云自高飞水自流。海天空阔漾虚舟。夜深不向芦湾宿。迥出中间与两头。只此迥出中间与两头一语。括尽般若甚深义。傅大士颂谓中流仍被溺。正谓般若亦应舍也。深哉。

  ○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

  此疑从第一疑中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而来。向云佛身无相。若证无相时。法与非法皆舍。即不合有得有说。何故世尊以一念相应正智现觉。于诸法有所说耶。有说即堕有为。安在其无为耶。为遣此疑。故经曰。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傅大士颂曰。菩提离言说。从来无得人。须依二空理。当证法王身。有心俱是妄。无执乃名真。若悟非非法。逍遥出六尘。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傅大士颂曰。人法俱名执。了即二无为。菩萨能齐证。声闻离一非。所知烦恼尽。空中无所依。常能作此观。得圣定无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傅大士颂曰。宝满三千界。赍持作福田。唯成有漏业。终不离人天。持经取四句。与圣作良缘。欲入无为海。须乘般若船。

  通曰。如来无住妙法。大不可思议。论实际理地。一无所得。以普利群生之故。不妨现起种种形相言音。凡有见闻。靡不获益。其实于诸法性。离诸分别。不由作意。得即无得。说即无说。是为中道第一义谛也。空生但明法身边事。故以如来无得无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世尊却指出法身向上事。不妨一切诸佛从此生。无上菩提法从此出。但所谓佛与法者。即非佛与法。皆无所得故。如是妙法。有能信受者。福德真不可量也。

  刊定记曰。佛问须菩提。于汝意中所谓如何。谓我得菩提为不得耶。谓我说法为不说耶。须菩提一向解空。岂不知佛有三种。一者法身佛。二者报佛。三者化佛。今世尊即是化身。此乃元非证觉。亦不说法度生。故无有定法名得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此何以故。以如来所说无上菩提之法。非耳能听。不可取故。非口能宣。不可说故。欲言其有。则无状无名。一切法无实体相故。本未尝有也。故曰非法。欲言其无。则圣以之灵。真如无我相实有故。又未尝无也。故曰非非法。以为法则又非法。以为非法则又非非法。说者既不二说。听者亦不二取。故谓如来无得无说也。

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5-3-8 14:34:17

续-《卍续藏 第 25 册 No. 0471 金刚经宗通》

摘自《卍续藏 第 25 册 No. 0471 金刚经宗通》
  弥勒菩萨偈曰。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说法不二取。无说离言相。不二取者。不取法.非法也。岂惟如来为然。一切贤圣依真如法清净得名。皆是此无为之法。无为本无所作为。故不见其有。不见其无。无为即无可分别。故不得而取。不得而说。彼之自性。远离言语相。非可说事故。但贤人分证此理。分得清净。圣位全证此理。具足清净。皆修证此菩提之法。而果位不无差别耳。如象马兔同渡一河。能渡有差。所渡无别故。世尊以一切无为法不可立宗。恐人闻说是法无为。不可取说。便欲一向毁废。诸佛如来无从出生。无上菩提无从了证。所谓佛法者。将不堕于空乎。于是较量持经功德以问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以金银琉璃珊瑚玛瑙赤真珠玻璃七宝。充满三千大千世界。由小千而中千。由中千而大千。凡万亿日月。万亿四天下。以如是宝持用布施。宝如是其珍也。布施如是其广也。所得福报宁为多否。须菩提言甚多。以何义故说多耶。是珍宝广施之福德。但是事福。不能持荷菩提。非般若福德种性。若依般若修行。令自性不堕诸有。是名福德性。肩荷如来。性周沙界。其福德亦如是积聚。是为理福。不可言福与不福。福既不有。无以言多。世俗有者。有相有为。可以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是故如来说福德多。佛即印可之曰。如汝所说。若复有人。于此般若章句。信受持诵。自利也。为他人说。利他也。无论全部贯彻始终。乃至随说四句偈等。不离般若自性以为功德。其福胜彼以宝施者无量无边。不可以心所测也。

  弥勒菩萨偈曰。受持法及说。不空于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二即受持及说也。

  四句偈说者不一。或云无我相四句。或云凡所有相四句。或云若以色见我。及一切有为法四句。或以一句二句三句至四句。如六祖以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为四句。以上诸说不一。但以佛言随说四句印之。皆是四句。皆可持说。可无诤论矣。

  以何义故持说此经胜于财施者耶。以无上菩提从此经出。本真之理不生不灭。烦恼覆之则隐。智慧了之则显。持说此法。妙慧自彰。菩提法身现矣。是名了因。以诸佛如来从此经生。报化之身本来无有。持说此法。余者受报。无边色相以严其身。十方国土周行无碍。是名生因。

  弥勒菩萨偈曰。于实为了因。亦为余生因。

  持经功德。能成就一切诸佛菩提法如此。岂世间有漏之福。能与之并较哉。若复泥着持经功德。开显是佛法身。见有性者。于法未悟。反增其障。故复告曰。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言佛.法者。约世谛故有。即非佛.法者。约第一义即无。谓俗谛相中。有迷悟染净凡圣之异。故说佛.法从经而出。真谛之理。离于迷悟染净凡圣之相。毕竟无佛.法可得也。

  弥勒菩萨偈曰。唯独诸佛法。福成第一体。

  论佛与法。出世之福无与比者。以第一义观之。一切无有。所谓福成第一体也。均之为不可取不可说之法。归之于无为者。似堕偏空。不如即佛法非佛法。不失为中道谛也。住而无住。无住而住。其为至妙至妙者乎。

  昔雪峰问德山。从上宗乘。学人还有分也无。山打一棒。曰。道甚么。曰。不会。至明日请益。山曰。我宗无语句。实无一法与人。峰因此有省。岩头闻之曰。德山老人。一条脊梁骨。硬如铁。拗不折。然虽如此。于唱教门中。犹较些子。法眼云。证佛地者。名持此经。经中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且道唤什么作此经。莫是黄卷赤轴底是么。且莫错认定盘星。又僧问首山。一切诸佛皆从此经出。如何是此经。山曰。低声低声。僧云。如何受持。山曰。不染污。投子颂曰。水出昆仑山起云。钓人樵父昧来因。只知洪浪岩峦阔。不肯抛丝弃斧声。若能抛丝弃斧。直穷向上一路。水自我出。云自我起。又何著于语言文字而自染污哉。

  ○四断声闻得果是取疑

  此疑从上所谓佛法即非佛法而来。天亲菩萨论曰。向说圣人无为法得名。以是义故。彼法不可取不可说。若须陀洹等圣人取自果。云何说彼法不可取。既如证如说。云何成不可说。为遣此疑。成彼法不可取不可说。故经云。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即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傅大士颂前三果曰。舍凡初入圣。烦恼渐轻微。断除人我执。创始至无为。缘尘及身见。今者乃知非。七返人天后。趣寂不知归。

  又颂第四果曰。无生即无灭。无我复无人。永除烦恼障。长辞后有身。境亡心亦灭。无复起贪瞋。无悲空有智。翛然独任真。

  通曰。上言无为法不可取不可说。本须菩提语。何故于自语生疑耶。为佛说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正破彼无为之法。彼欲泯诸法而归于无。佛则现起诸法而不见其有。即无为法亦不见其有也。故须菩提疑若无为法亦无性者。则一切贤圣如四果声闻等。各各差别。各有所得。云何既已得果。又非果耶。佛以果未尝无。但不自作证。即不见有果可得。故以四果有无作念诘之。彼自知原不作念。既不作念。又何果相之有。乃信如来所说即佛法.非佛法.真是无住妙法也。

  下文以如来有所得法试问之。即知实无所得。又以菩萨庄严佛土试问之。即知实非庄严。故佛印之曰。应如是生清净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非是住于无为。便可为贤圣法也。

  刊定记曰。于意云何。汝谓须陀洹人作念云得须陀洹果否。答云不也。若是者。以何义故得名须陀洹。以从凡夫地。入圣人流类。而心无所得故。云何无得。于色等六尘境界。皆无取故。若取六尘。即入凡流。逆圣流。唯不取着。即入圣流。逆凡流也。故名须陀洹。

  四果之中。初为见道。次二修道。后一无学。初见道者。谓十六心.断三界四谛下八十八使.分别粗惑。云何十六心。谓欲界四谛下。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又合上二界为一四谛。类下欲界观断。亦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即十六心也。忍即无间道。是正断惑时。智即解脱道。是断了时。所谓苦法智忍。苦法智。苦类智忍。苦类智。乃至道法智忍。道法智。道类智忍道类智。断至十五心道类智忍。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心道类智时。名证初果。人天二别。极七返生。何故七生。余七结故。七结者何。谓欲界贪瞋痴。色无色界爱掉慢无明。从中复断欲界中修所断惑有四。即贪瞋痴慢。此是俱生细惑。任运起者。以难断故。分为九品。所谓上上。乃至下下。此九品惑。二三果人断之。断至五品。名二果向。断六品尽。名第二果。

  向位中有二种家家。谓天及人。天家家者。谓于天趣。或于一天。或二三天。诸家流转。而般涅槃。人家家者。谓于人趣。或于此州。或余州中。诸家流转。而般涅槃。已损六生。但余一生。是故一往天上。更须一来人间受生断余惑也。如是次第。复断二品。一生为间。当般涅槃。是即名三果向。九品永断。名第三果。更不还生于欲界。杜绝纡绊。故无再来。即以见道八品无为。乃修道九品无为。为此果体。此二三果人断惑。犹如截木横断而已。

  如是复断初禅地欲。乃至有顶第九品无间道时。一切说名阿罗汉向。此无间道。亦名金刚喻定。以能永坏诸惑随眠。至解脱道。名尽智。与漏尽得同时生故。如是名住阿罗汉果。总以八十九品无为。为此果体。不生云者。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然前三句即是尽智。后句即是无生智。谓不向三界之中受有苦身也。以世间因亡果丧。出世间因成果证。应作自他利益事故。应为一切人天有贪著者所供养故。

  如是四人皆不作念我能得果。何以故。在证时无所得故。如云实无有法名须陀洹。至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何故不生得果念耶。若是念生。有我等取。无异凡夫。四果人皆离身见。无彼取故。既无取心。证即无证。

  弥勒菩萨偈曰。不可取及说。自果不取故。

  佛于往日曾说于我得是无诤三昧。不恼众生。能令众生不起烦恼故。若人嫌立。则复为坐。乃至不向贫家乞食。皆为不恼他也。人中第一者。诸大弟子各有一能。皆称第一。如迦叶头陀.阿难多闻之类。善现无诤最为第一。于诸离欲阿罗汉之中称为第一。佛虽赞我。我于此时辄无是念。若我当此之时。作如是念。我得阿罗汉道。行于无诤。不悟即空。何故如来赞言第一。言第一乐寂静者。悟即空故。以须菩提不作是念。实无所行。故佛赞我无诤第一也。无诤者。谓离烦恼障。及离三昧障。由离烦恼障。得阿罗汉故。离三昧障。得无诤故。

  弥勒菩萨偈曰。依彼善吉者。说离二种障。须菩提住于此定。障及诤皆不与俱。故随俗言无诤行。无诤行也。实无所行。更何疑于得果是取哉。此世尊令彼自解自悟。默除所疑也。

  昔翠微无学禅师因供养罗汉。僧问。丹霞烧木佛。和尚为甚么供养罗汉。师曰。烧也不烧着。供养亦一任供养。曰。供养罗汉。罗汉还来也无。师曰。汝每日还吃饭么。僧无语。师曰。少有灵利底。又长庆有时云。宁说阿罗汉有三毒。不说如来有二种语。不道如来无语。只是无二种语。保福云。作么生是如来语。庆云。聋人争得闻。保福云。情知你向第二头道。庆云。作么生是如来语。保福云。吃茶去。雪窦颂云。头兮第一第二。卧龙不鉴止水.无处有月波澄。有处无风浪起。棱禅客.棱禅客。三月禹门遭点额。即此二则公案。俱具金刚般若眼。照用现前。却解得如来语。

  ○五断释迦然灯取说疑

  此亦从前第三疑中来。

  功德施菩萨论曰。若预流等不得自果。云何世尊遇然灯佛获无生忍。彼佛为此佛说法。若如是。云何彼法不可执不可取。为遣此疑。故经云。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傅大士偈曰。昔时称善慧。今日号能仁。看缘缘是妄。识体体非真。法性非因果。如理不从因。谓得然灯记。宁知是后身。

  刊定记曰。于汝意云何。谓我昔于然灯佛所。于授记言说之中。有法为所得。为无所得。答云。不也。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授记言说之中。实无法为所得。盖然灯佛所说。但是语言。释迦所闻。惟闻语言。语言从缘。缘无自性。言语所说。不取证法故。然所以得记者。但以自无分别智。证自无差别理。智与理冥。境与神会。但一真实。更无枝叶。岂有所说所得耶。是知证法离言说相。故不可说。证法离心缘相。故不可取也。

  弥勒菩萨偈曰。佛于然灯语。不取理实智。以是真实义。成彼无取说。

  功德施菩萨论曰。复有经说。我所有法。皆不可得。若声闻独觉及以如来。或以言语。不能取于证法。非智不取。此说违经。经说第一义。非智之所行。何况文字。有余经中。世尊自释然灯佛所。得无生智。不取于法。如彼经言。海慧当知。菩萨有四。所谓初发心菩萨。修行菩萨。不退转菩萨。一生补处菩萨。此中初发心菩萨。见色相如来。修行菩萨。见功德成就如来。不退转菩萨。见法身如来。海慧。一生补处菩萨。非色相见。非功德成就见。非法身见。何以故。彼菩萨以净慧眼而观察故。依净慧住。依净慧行。净慧者。无所行。非戏论。不复是见。何以故。见非见。是二边。远离二边。是即见佛。若见于佛。即见自身。见身清净。见佛清净。见佛清净者。见一切法皆悉清净。是中见清净智。亦复清净。是名见佛。海慧。我如是见然灯如来。得无生忍。证无得无所得理。即于此时上升虚空。高七多罗树。一切智智明了现前。断众见品。超诸分别。异分别.遍分别。不住一切识之境界。得六万三昧。然灯如来即授记我。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是授记声。不至于耳。亦非余智之所能知。亦非我惛蒙都无所觉。然无所得。亦无佛想。无授记说。授记想。乃至广说。言无想者。显是智证。而无所取故。想者心法。非是语故。当知此中说智之境界。是故言以净慧眼而观察故。

  复次。无生忍者。是心法。非语法故。复次。证于无得无所得者。以法无性。无能取得。此无得理有可得耶。都无所得。岂智能取。复次断众见品。超诸分别。见品分别。智法非语。复次不住一切识之境界。不言不依一切语境。故无所取。是智境界。

  云何余师因谓遮语。昔师子尊者问于[鴳-女+隹]勒尊者曰。我欲求道。当何用心。祖曰。汝欲求道。无所用心。曰。既无用心。谁作佛事。祖曰。汝若有用。即非功德。汝若无作。即是佛事。经云。我所作功德。而无我所故。师子闻是语已。即入佛慧。祖以法眼付之。偈曰。认得心性时。可说不思议。了了无可得。得时不说知。

  此无得无为。须菩提亦知。但须菩提是不退转菩萨。见法身如来。佛所说一生补处菩萨。非法身见。此其所以异耳。故佛以净慧眼示之。所谓佛法即非佛法。彼即默然自了。殆非寻常所测。

  ○六断严土违于不取疑

  此亦从前第三疑中不可取而来。

  功德施菩萨论曰。若智亦不能取诸佛法。何故菩萨以智取佛土功德而兴誓愿。为遣此疑。故经云。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傅大士颂曰。扫除心意地。名为净土因。无论福与智。先且离贪瞋。庄严绝能所。无我亦无人。断常俱不染。颖脱出嚣尘。

  通曰。须菩提谓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虽知法不可取。以其无为而不可取也。世尊以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而不可取不可说。即寓于佛法中也。彼惟执着无为之法。不可取中正是取也。故始而疑四果是取。而信其本不作念。即四果离四果矣。既而疑授记是取。而信其实无所得。即授记离授记矣。既而疑庄严是取。而信其即非庄严。即庄严离庄严矣。既而疑报身是取。而信其佛说非身。即报身离报身矣。四果.授记.庄严.报身。皆佛法也。即非佛法。指出法身向上事也。

  须菩提执着法身是有。故欲其住。欲其降伏。而不知无住之为住也。此无住为一经之纲宗。为发最上乘者说。岂可容易解乎。

  刊定记曰。世尊欲明法性真土。故举菩萨兴功运行。六度齐修。回向发心。严净佛土。以问须菩提。答云不也。

wlxg20130220 发表于 2015-3-8 14:35:19

卍续藏第25册No.0471金刚经宗通

续-《卍续藏 第 25 册 No. 0471 金刚经宗通》

摘自《卍续藏 第 25 册 No. 0471 金刚经宗通》
  以何义故。不取相庄严佛土耶。不以相庄严是真实也。土有二种。一法相土。谓有形相可得。二法性土。谓离一切相。无所见闻。庄严亦有二种。一形相。谓金地宝池等。二第一义相。谓修习无分别智。通达惟识真实之性。净智所流。唯识所现。显发过恒沙功德而为庄严。此即不能有所执取。若言实有形质。是可取性。我能成就国土严胜者。斯成妄语。

  弥勒菩萨偈曰。智习唯识通。如是取净土。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意。

  即非庄严者。拣法相土。有色等性。非真庄严也。是名庄严者。显法性土。以一切功德成就庄严。无形质可取。是第一庄严也。是故下。佛依净心庄严劝也。故曰以是义故。汝诸菩萨应生清净之心。若人以形相为真佛土。便欲以形相庄严。而言我作我成就者。即住于色等境中。既住色已。即是染心。何名净耶。为遮此故。故云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等六尘。生希望得果心也。不住色等一切诸法。心即无住。无住之心。心即清净。清净之心。故应生也。若都无心。便同空见。故令生此真心。天真之心本不生灭。但缘住境即不相应。心若不住。般若了然。亦非作意令其生起。恐人迷此。故为显而遮之。前不令住色等。是遮有。后令生心。是遮无。既离有无。即名中道。如斯体达。是真庄严。何有佛土而不清净哉。故净名云。欲净其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即佛土净。以智成就而不住着。奚但一庄严为然。当随在生无所住心也。昔五祖为六祖说金刚经。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六祖言下大悟。乃言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无摇动。何期自性能生万法。五祖曰。不识自心。学法无益。若言下识自本心。见自本性。即名丈夫天人师佛。善自护持。遂以衣钵付之。偈曰。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无情既无种。无性亦无生。

  南岳怀让禅师云。一切法皆从心生。心无所生。法无所住。若达心地。所作无碍。非遇上根。宜慎辞哉。此六祖所得无住生心一语。遂为南岳密传心印云。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宗通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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