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此业障的朋友能看此贴,又一则公案讲述说话破坏人家关系的大果报
《阅微草堂笔记>这样说清朝顺治年间,浙江有一位孝廉,他的朋友贪恋某人妻子的美色,就想占有。孝廉为他出主意,散布流言蜚语,挑拨其夫,说他妻子和外人有私情。那人听信之后,打算把妻子休掉,就和孝廉商量,孝廉竭力促成,而且帮他写休书。草稿写好,那人抄完后就走了。这时来了一个卖笔的,孝廉就去买笔,回来后草稿不翼而飞了。后来他参加会试,带着那支笔进入考场,没想到那张休书草稿竟从笔管中掉出来,被搜查的人发现,定为作弊,他在监考官前大呼冤枉,最后被处罚除名。造这种业很快就会削减福德。其中的道理,我们再作一些分析:家庭好似组合好的机器,在没有破散时,会运转,会发挥它的功能,能避免残缺的后果,一旦破碎,就象机器破散,属于机器的部件都会变得不完整,对于子女、父母以及自身,都会造成缺陷。所以前后的因果算起来,是一笔很沉重的业债。一种家庭,夫妻在一起整天争吵,别人应该是破开重新组合为好。其实这是一种个人知见,我们不可能知道别人父母是否真正幸福,别人也不会告诉我们真实情况,所以我们认为人家不合适,其实人家不一定不合适,如果因为个人的看法导致人家分开,果报非常损福德!人伦是以业决定,彼此以缘份走在一起,未作不会相遇,已作不会空耗,所以不能以个人的分别心强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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