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普贤行愿品别行疏钞卷第八
摘自《大方广佛华严经普贤行愿品别行疏钞》大方广佛华严经普贤行愿品别行疏钞卷第八
唐圭峰草堂寺沙门宗密随疏钞
□二释相。然忏有二种。若犯遮罪。先当依教作法忏之。
□释相文中二。一叙义。二释文。初中三。一明作法事忏。二明起行理事忏。
三广明逆顺用心忏。今初。遮。即佛之遮制。违制成罪。性则法尔犯之有罪。十
重是性。余皆遮也。准小乘宗。四重八重不通忏悔。如斫头破石等。僧残已下四
篇方许。故此但云遮罪也。相部律疏云。大乘灭重者。一理深药妙。二对治行胜。
三果胜。小乘理浅行劣。果非是妙。非是妙者。但灭轻也。作法者。小乘忏。要
请大比丘为证。对大具五。一偏袒右肩。二右膝著地。三合掌殷重。四称名说罪。
五礼足。对小即阙无礼足也。若僧残罪。须请二十僧。令六夜行摩那埵。供给承
事七日满。僧为羯磨除罪。还令戒净。如本所受。尼则四十。若轻罪。即一日承
事。不必集僧也。若大乘作法。如下所明。
□若犯性罪。复须起行。起行有二种。一事。二理。事如方等佛名经等。通
于万行。理如净名。观罪性空。不在内外等。
□若犯性罪下。二明起行。事理双忏也。于中有三。一双标事理。二广释事
理。三双结事理。二中三。一引佛名等经释事忏。二引净名经释理忏。三引二经
双明理事二忏。今初。方等经令先严道场。香泥涂地。及室内作圆坛。彩画。悬
五色幡。烧海岸香。然灯。敷高座。请二十四尊像。多亦无妨。设诸肴□。尽力
用心。著新净衣服鞋履。若无新净。洗故亦得。出入脱著。令无参杂。七日长斋。
每日三时洗浴。初日供养僧。随意多少。别请一明了内外律者。为受二十四戒。
及陀罗尼。对师说罪。要月八日十五日。当以七日为期。此不可减。若能更延。
随意任情。十人已还。不得出此。俗人亦得。须办单缝三幅帔。佛前结界。旋绕
一百二十匝。却坐思惟等。广如经说。佛名经者。方等多明作法。亦兼起行。然
唯事也。佛名多明起行。少说作法。又兼理也。经云。夫欲忏悔。必须先敬三宝。
所以然者。三宝即是众生良友福田。若能归敬者。灭无量罪。长无量福。能令行
者离生死苦。得解脱乐。先当兴七种心以为方便。一者惭愧。二者恐怖。三者厌
离。四者发菩提心。五者怨亲平等。六者念报佛恩。七者观罪性空。生如是等七
种心已。缘想十方诸佛圣贤。擎拳合掌。披陈至祷。惭愧改革。疏理如净名至内
外等者。二引净名。释理忏也。即优波离章。经云。佛告优波离。汝行诣维摩诘
问疾。优波离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所以者何。忆念昔者有二比丘。
犯律行。以为耻。不敢问佛。来问我言。(云云。)愿解疑悔。得免斯咎。我即
为其如法解说。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优波离。无重增此二比丘罪。当直除灭。
勿扰其心。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如佛所说。心垢故众
生垢。心净故众生净。心亦不在内外中间。如其心然。罪垢亦然。诸法亦然。不
出于如。如优波离以心相得解脱时。宁有垢不。我言。不也。维摩诘言。一切众
生心相无垢亦复如是。唯。优波离。妄想是垢。无妄想是净。颠倒是垢。无颠倒
是净。取我是垢。不取我是净。诸法皆妄见。如梦如焰。如水中月。如镜中像。
以妄想生。其知此者。是名奉律。其知此者。是名善解。于是二比丘言。上智哉。
是优波离所不能及。持律之上而不能说。(云云。)时二比丘疑悔即除。发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云。)关中释云。持律有二。一法身性净之律。二阴身
身口之律。今优波离持身口之律。见罪生灭。坏法身无相之律。故为呵也。天台
云。菩萨法三。一戒门。依律法忏是。(如前作法。)二功德门。谓礼佛诵经般
舟方等道场是。(如前方等经也。)三无生门。令悟罪性空是。(即此段也。)
问。若见罪无性。即罪灭者。亦可见福无性时。福亦应灭。关键见实罪灭中。答
云。不也。罪违无性。见无性时罪即灭。福顺无性。见无性时福不灭。何者。罪
对无性。无性是能治。罪是所治。故见无性时罪即灭。福对无性。无性是能生。
福是所生。故见无性时福广大也。以能生现前故。故金刚经云。无住相布施福德
如虚空等。
□普贤观经。及随好品。具二种忏。观经中明昼夜精勤礼十方佛。即是事忏。
观心无心。从颠倒想起。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斯则理忏。
□普贤观经下。二引二经。双明二忏。于中二。一双标二经具二忏。二各别
引文证成。文中又二。一引普贤观经。二引随好品。今初也。此经令昼夜六时对
十方佛普贤菩萨□忏六根。即事也。后令观心。(如疏。)即理也。今常用者。
一切业障海。皆从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理也。)众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通明一忏之功用也。)是故应至心。勤忏六根罪。(事也。)即
此经后总偈也。皆事理双明。
□随好品中。等众生界。善身语意业。悔除诸障。即是事忏。观诸业性。非
十方来。止住于心。从颠倒生。无有住处等。即是理忏。
□随好下。引随好品也。此品经文叹随好功德。明佛为菩萨时。足下有随好
放光照亿那由他佛刹微尘数诸世界。阿鼻众生遇之生兜率天。天鼓发声令彼忏悔。
文有四段。一令发阿耨菩提心。为忏行之本。二令净三业。为能忏体。三明所灭
之罪。即列四障。前已具引。四正明忏相。即今疏引。具足文云。以尽法界众生
数等身。以尽法界众生数等头。以尽法界众生数等舌。以尽法界众生数等身业。
语业。意业。悔除所有诸障过恶。既运三业而忏。即当事也。然是全理之事。以
皆云尽法界等故。疏观诸业性至理忏者。连次经云。时诸天子生大欢喜而问之言。
云何忏除一切过恶。(先已教忏。而复问者。意明理忏为用心也。)天鼓告言。
菩萨知诸业不从东方来。不从南方来。不从西方北方四维上下来。而共积集。止
住于心。(非先有体。从十方来。显空义也。)但从颠倒生。无有住处。(释空
所以。)菩萨如是决定明见。无有疑惑。(上皆别观业空也。业为报障亲因也。)
后有经文对业观报云。诸天子。如有颇梨镜。名为能照。清净鉴彻。与十方世界
其量正等。诸国土中一切山川。一切众生。所有影像。皆于中现。彼诸影像。可
得说言来入镜中。从镜去否。答言。不也。诸天子。一切诸业亦复如是。虽能出
生诸业果报。无来无去。喻虽有而无也。谓像依镜现。像非去来。报从业生。何
有来去。
□事忏除末。理忏拔根。
□事忏除末等者。三双结事理也。因迷理而起惑业。故理忏为根源双除之妙。
固不在言。若难具者。必须先访善友。令解理忏。何者。根拔枝存。容渐枯朽。
若枝尽而根在。千回斫而还生。智者详焉。
□若具足忏。应须善达逆顺十心。
□若具足忏下。三广明逆顺用心忏。即天台止观第四所说也。于中三。一总
标。二谓先下别释。三对别品料简。
□谓先忏十种顺生死心。以为所治。一妄计人我。起于身见。二内具烦恼。
外遇恶缘。我心增盛。三内外既具。灭善心事。不喜他善。四纵恣三业。无恶不
为。五事虽不广。恶心□布。六恶心相续。昼夜不断。七覆讳过失。不欲人知。
八虏扈抵突。不畏恶道。九无惭无愧。不惧凡圣。十拨无因果。作一阐提。从无
始来。若自及他。无不皆尔。
□二中二。一明所治顺生死十心。二明能治逆生死十心。今初也。一妄计人
我起于身见者。从无始来。颠倒昏迷。烦恼所醉。妄计人我。故起于身见。既执
认四大为自身相。即不了是虚幻。常生爱著。欲以润之。因兹造诸过失也。二由
内具烦恼。外值恶友。扇惑我心。倍加隆盛。三内外恶缘既具。能内灭善心。外
灭善事。故于他善都无随喜。四不喜他善。则乐恶也。五如好猎者。于万般禽兽
总带杀心。悭贪之者。举世资财无一不要。事未必遂。而心常然也。六前横此竖。
七才修一善。则表白再三。积岁过非。未曾上纸也。八虏扈。虏者。掠也。粗也。
扈者跋扈。皆是不尊敬之貌也。九无惭无愧者。谓不顾自法。轻拒贤善。目为无
惭。谓于自法无所顾者。轻拒贤善。不耻过恶。能障碍惭。生长诸恶。故以为名。
不顾世间。崇重暴恶。名为无愧。谓于世间无所顾者。崇重暴恶。不耻过罪。能
障碍愧。生长诸恶。故以为名。十拨无因果作一阐提。言一阐提者。是梵语。具
足应云一颠底迦。此云断善根。庄严论说阐提有二。一时边。即暂时也。以断善
根故。无暂时入圆寂之法。二毕竟阐提。即毕竟无有入涅槃法。断善根已。久处
恶道。若得人身。值遇善友。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正是五性宗中无种性有情
也。二从无始下。结显生皆具。谓诸有情。与此十种顺生死流相应。昏倒造恶。
如厕虫乐厕。不觉不知。种集重累。不可称计。四重五逆。极恶阐提。生死浩然。
而无际畔。但是凡流。总皆如是。故疏云。若自及他。无不皆尔。
□次起十种逆生死心。从后翻破。一明信因果。二自愧克责。三怖畏恶道。
四不覆瑕玼。五断相续心。六发菩提心。七修功补过。八守护正法。九念十方佛。
十观罪性空。
□二次起下。显能治逆生死十心也。有二。疏次起下。初标也。彼云。今欲
忏悔。应当逆此罪流。用十种心翻除恶法。次释。一明信因果者。谓先须分明信
有因果。决定孱然。业种虽久。久不败亡。所以经云。假使满百劫。所作业不亡。
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终无自作。他人受果。精识善恶。不生疑惑。是为深
信。翻破第十作一阐提心也。二自愧克责者。若欲放逸。当自责之。鄙恶罪人。
无羞无耻。习畜生法。弃舍白净。天见我屏处造罪。是故惭天。人见我显处造罪。
是故愧人。以此翻破第九无惭无愧心。三怖畏恶道者。行者当自思惟。人命无常。
过于转烛。一息不还。千载长往。幽途绵邈。无有资粮。苦海波深。船筏安寄。
圣贤呵责。无所恃怙。年事稍去。风力不奢。岂可安然坐待酸痛。又佛名经云。
若不忏悔者。大命将尽。地狱恶相皆现在前。当尔之时。悔惧交至。不预修善。
悔何及乎。当尔之时。欲求一礼一忏。岂可更得。众等莫自恃盛年。财宝势力。
放逸自恣。死苦一至。不令人知。盛年壮色。无得免者。怖心起时。如履汤火。
六尘五欲。不暇贪染。如佛灭度一百年后。波吒梨城有王名阿输柯。(亦名阿育。
此云无忧。)此王位当铁轮。深信佛法。毁诸外道。集佛舍利。□阎浮提中起八
万四千宝塔。设广大会。供养阿罗汉三十万余。有学圣人数复倍此。精进凡夫无
量无数。其诸所作不可称计。其王有弟名毗多输。(此云除忧。)深著邪见。见
诸外道梵志于山林中修诸苦行五热炙身等。便生仰敬。复问梵志。汝起烦恼不。
梵志答云。我见诸染境时。内发欲火。烧我身心。王弟闻已。心生疑惑。如此苦
行。尚起情欲。佛之弟子。常修乐行。何能于欲生厌离耶。又言释迦弟子诳阿育
王。令作功德。后王闻已。为愍弟故。遂设方便。语大臣言。我弟于外道生信。
当以方便令其得入佛法中。大臣答言。作何方便。王言。我今洗浴。入彼浴室。
应脱天冠。及衣服等。汝当以我服饰庄严我弟。令登王座。臣依王教。王入浴室
已。其大臣等语王弟言。若阿育王无后。汝当作王。今者试戴天冠。被天衣服。
及登王座。语已。即便与著。令登王座。大臣令登王座已。密往白王。王出。见
弟戴冠登座。王语弟言。我今未灭。汝已作王。即命行杀之人。身著青衣。被发
执铃至王。王语杀者云。我舍此弟。汝可杀之。是时便有多人。执法器杖。而围
绕之。大臣白王言。是王亲弟。愿王息怒舍过。王言。缘是我弟。于七日中。暂
与国事。令其作王。待七日满。即当杀之。即以种种伎乐。及诸婇女。供给侍卫。
一切臣民皆往问讯。行杀之人执刀门立。日日白王。今一日已过。六日当死。如
是乃至六日已过。余一日在。至第七日竟。大臣诸人将王弟共往阿育王所。王问
弟言。汝七日为王。百种伎乐皆恣汝意。无数众人日日问讯。咒愿于汝。汝好见
闻否。弟答云。我为畏死。心怖惧故。都不见闻。复以偈答。我于七日中。不见
不闻声。不嗅不尝味。亦不觉诸触。我身庄严具。及诸婇女等。思惟惧死故。不
知如此事。伎女歌舞声。宫殿及卧具。大地诸珍宝。初无欢喜心。以见行杀者。
执刀在门立。又闻摇铃声。令我怀死畏。死□钉我心。不知妙五欲。既著畏死病。
不得安隐眠。思惟死将至。不觉夜已过。是时阿育王语其弟言。汝于七日思畏死
苦。虽得上妙五欲而不生爱。出家之人。于十二入。思惟无量生死无常。云何而
得起烦恼耶。又复思惟诸地狱苦。及诸畜生。更相残害。饿鬼饥渴。众苦所逼。
思惟人中四方驰走。初无安乐。思惟天上坏败之苦。如是五道身心之苦。无有乐
处。观此五阴无常。苦。空。无我。不实。譬如空村。无有居民。如是五阴皆空
无我。以无常火烧诸世间。佛诸弟子常作此观。云何而得起烦恼耶。复说偈言。
汝于一日中。思惟生死畏。而无有欢乐。不起贪爱心。佛诸弟子等。日日观生死。
云何生欢乐。而起烦恼心。于饮食衣服。及以卧具等。思惟解脱法。而不起著心。
观身如怨家。三有如火宅。思惟何方便。而得解脱之。深乐解脱法。不贪于五欲。
其心如莲华。处水而不著。王以如是善巧方便教化其弟。弟因回心。合掌向王。
言我于今者归敬如来。及以法僧。而说偈言。我今归依佛。佛面如莲华。天人所
归依。无漏法及僧。时王见弟回心归向三宝。心大欢喜。种种软语安存其弟。其
弟因兹供养三宝。听闻正法。后得悟已。辞王出家。得罗汉果。谓此王弟于七日
中。虽有五欲。及诸玩好之事。为怖王故。都不味著。唯专忧死。是故行者功德
资粮未办。莫著五欲。怖惧当来恶道。如彼怖王。如是方便调心。进求善本。以
此翻破第八不畏恶道也。四不覆瑕玼者。根露枝枯。源干流竭。若覆藏罪。是不
良人。迦叶头陀令大众中发露。方等令向一人发露。其余行法。但以实心向佛像
前改革。如隐处有痈。若覆讳不治。则致于死。以此翻破第七覆藏罪心。五断相
续心者。若忏已更作。如王法初犯得恕。更作则重。初入道场。罪则易灭。更作
难除。已能吐了。云何再啖。以此翻破第六恶心相续。昼夜不断。六发菩提心者。
谓菩提是所求果德。即无上菩提心。是现在能求之心。以发是求菩提之心。故名
发菩提心也。或可菩提名觉。即觉察觉悟也。谓了诸烦恼过患。不起放逸。达本
心源。慧光内烛也。以起是心故。名发菩提心。昔由不觉。恶心□布。于一切境。
起贪嗔痴。今起觉心照之。则知一切境本空。即不起过失也。又瑜伽论云。菩提
心者。大悲为体。成佛正因。智慧根本。能破无明业报等。往昔为无智慧故。□
恼有情。今有慧兼济。□虚空界。利益一切。发此心故。翻破前来第五一切处起
恶心也。七修功补过者。昔因三业。造诸过罪。不计昼夜。今以善身口意策励不
休。匪移山岳。岂填沟壑。以此翻破第四纵恣三业心也。八守护正法者。此中分
二。先释所护。后明能护。言所护者即是正法。正法即教理行果。俱名正法。教
谓十二分教。理即二空真如。及三性三无性等。言行者。总指万行。果即三乘圣
果。菩提涅槃。众生流转。无有始终。盖为不护当来果法。况二转依果理极真常。
凡厥修行。心须坚护。将护果法。先须护行。果因行克。故须护之。将欲护行。
必须护其教理。若迷正理。其行必邪。理因教显。故须护教。若存正理。凭教可
寻。教法□张。都无可托。故须护也。下明能护者。即守护二字。守即是护。坚
守正法。故名守护。然人能弘道。法假人传。人在法存。人亡法灭。故须得人护
也。此有其二。一内护。二外护。内谓三乘圣贤。出家内众。皆能弘阐。皆能护
持。外谓国王大臣等。然内众但能弘教护行。无力匡持。外有王威。方能护法。
如仁王经说。佛告波斯匿王。我以是经不付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以者
何。无王威力。不能建立。是故汝等常当受持。此令守正法者。为昔自灭善。亦
灭他善。不自随喜。亦不喜他。令人守护诸善方便增广。令不断绝。胜?经云。
守护正法。摄受正法。最为第一。以此翻破第三无随喜心也。九念十方佛者。昔
因亲狎恶友。信受其言。今念十方佛。念无等慈。作不请友。念无等智。信大导
师。欲违生死之恶缘。须顺菩提之正路。故须念佛。然念佛一门。修行之要津。
摄心之关键。因此略明念佛之义。言念者。明记不忘为义。体即是慧。今名念者。
即邻近彰名也。然念佛不同。总有四种。一称名念。二观像念。三观想念。四实
相念。且称名念者。如文殊般若经云。复有一行三昧。若善男子。善女人。修是
三昧者。速得佛菩提。欲入三昧。应处空闲。舍诸乱意。不取相貌。系心一佛。
专称名字。随佛方所。端坐正向。能于一佛念念相续。即是念中。能见去来现在
诸佛。念一佛功德无量无边。与一切佛功德无二。如是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别
相。阿难总持多闻辩才百千等分不及其一等。二观像念。谓观如来塑画等像。如
大宝积经说。佛本因中。为大精进菩萨。因见比丘画佛形像。发心出家。持画□
像。入山观察。观察此画像不异如来。成就五通。得普光三昧。见十方佛等。三
观想念。于中有二。一明一相。于三十二相中。随观一相。皆灭重罪。如观佛三
昧海经说。佛为父王说白毫观。但观眉间白毫之相。右旋婉转。犹如秋月。十棱
成就。内外通明。如白□璃筒。亦如暗夜中明星。观成不成。皆灭九十亿那由他
恒河沙微尘数劫生死重罪。常蒙摄受也。二明全身者。如坐禅三昧经云。若求佛
道入禅。先当系心念佛生身。莫念地水火风山树草木天地万类。及诸余法。但念
佛身处在虚空。如大海清时。有金山王。相好圆满。出无量清净光明。于此虚空
青色之中。常念佛身。便得十方三世诸佛悉在目前。若心余缘。还摄令住。除无
量劫罪。四实相念。亦名法身。谓观自身及一切法真实自性。文殊般若云。不生
不灭。不来不去。非名非相。是名为佛。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等。又云。系
缘法界一相。是名一行三昧。又智度论云。不以色身及相好念。以佛身自无所有
故。以无忆故。是为念佛。又占察经云。思惟诸法平等法身。一切善根中。其业
最胜。又大经云。一切诸佛身。唯是一法身。念一佛时。即一切佛。此之四等。
各随根器。从浅至深。最后为妙。以是济要。是故略明。于善友中。最胜无过于
佛。由是翻前顺生死中第二外遇恶缘也。十观罪性空者。如前理忏也。若不解此
十心。全不识是非。云何忏悔。设入道场。徒为劳苦。涅槃经云。若言勤修苦行
是大涅槃因缘者。无有是处。即斯意也。
□若具此者。无罪不灭。随好品中具有能治。今文之中。含有不具。
□随好下。对他品料简也。言含有不具者。缺观罪性空发菩提心二也所以阙
此者。以菩提心是十种行愿之本。此修行愿菩萨。必先已发菩提心故。性空是缘
起之体。行愿必是无性之缘起故。故此经文不更别标也。余八有者。如下文配。
□文二。一举所忏二。一正举。
□菩萨自念。我于过去无始劫中。由贪嗔痴。
□是恶业因。
□发身口意。
□是造业具。三业十支皆由三毒。
□作诸恶业。
□即是业体。有二三种。
□发身口意是造业具者。唯识论云。大乘三业。皆思为体。动身之思。发语
之思。及思当体。皆言业也。故知身等非即是业。动身等思方名三业。故梵行品
云。身。身业。语。语业。意。意业。行相各别。身即浑浊□恶死尸虫聚等也。
身业即行住坐卧屈伸俯仰等也。语即风息吐纳高低清浊。语业即起居问讯赞叹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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