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册佛教的真理第十一课业力
摘自《佛光教科书第二册 佛教的真理》第二册 佛教的真理 第十一课 业力
第十一课 业力
社会上,由于士、农、工、商各行各业的经营运作,因此世间得以运转不息;人类,因为身、口、意三业造作各种善恶行为,所以生死轮回不已。佛法将此主宰轮回的动力,称之为「业」;造业的主人翁就是身、口、意;「业」有驱使造作的力量,故称「业力」。
由身口意所造的业,分为善业、恶业、无记业,能招感三界五趣的总报者,称为「引业」,而令此总报体的种种差别得到圆满决定的,称为「满业」。「业」表现在外,并能示予他人者,称为「表业」,持续潜隐于内的业果力量,而无法表示于外,令他了知者,称为「无表业」。
各人所造的善、恶诸业,往后必招感相应的苦、乐果报。当招感果报的受果、受时俱定,称为「定业」;反之,受果、受时俱不定,暂不受报,称为「不定业」。
准此,因果报应不能只看一时,因为业依照受报时间分有:现生造业,现生受报的「顺现受业」;现生造业,次生受报的「顺次受业」;现生造业,二生或多生后受报的「顺后受业」。
业报之所以有现生成熟、来生成熟、后生成熟等不同的差异,主要的原因有二:一、因的力量有迟早,如一粒瓜种和一粒桃种同时下种,瓜种当年即可生长结果,而桃种须待三四年后才能结果;二、是缘的力量有强弱,如诸缘具足,则成熟自然早些,否则助缘不够,力道不足,自然业果的成熟亦慢。
不过,尽管果报有迟速,可以肯定的是「因果不会消灭」,经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有部毗奈耶》也说:「不思议业力,虽远必相牵,果报成熟时,求避终难脱。」
因果业报,如影随形,众生除非不造业因,否则善恶种子永留八识田中,一旦遇缘,必起现行,而且「善恶不相抵销」,已种恶因,必受其报,不能以做些好事来抵销应得的恶报。除非多做善事,多聚善缘,可使恶报由重转轻;或善缘增多,善力加强,令善果速疾成熟,使恶缘逐渐减弱。譬如一杯盐水,表示恶因,若多加以善因的淡水,则可冲淡恶果的咸味,转为甘美。因此,多行善因,多聚善缘,极为重要。
业报,尚可分为:一、随重的业报,亦即就所造的善、恶业中,何者为重,何者先报。二、随习惯的业报,是就个人日常的习惯、行为而受报。净土宗教人一心念佛,目的就是要养成习惯,一旦临命终时,一声佛号就能与佛感应道交。三、随忆念的业报,是由忆念决定去向,此为临终前忆念生前的善恶而决定去处。故佛教有对临终之人说法,或为其助念佛号,或说其生前善行,令其忆念,以此引发善业而感善果。
《分别善恶业报经》说:「一切有情,作业修因,善恶不等,所获报应,贵贱上下,种族高低,差别亦殊。」众生造业,除了有招感个人受用的五根身形等正报的「不共业」之外,同时能招感共同受用的山河大地等器世界之依报,称为「共业」。
业是行为或造作的意思,它是意志力的反应,这个行为无论善恶,都会产生一股力量,推动我们造作新的行为,新的行为又会产生新的力量,如此辗转相生,就形成一循环式的业力推动圈。因此,业有如念珠的线,维系著众生的生命,永无休止的在六道轮回不已。
在佛经中,佛陀曾将业力比喻「如种」、「如习」。譬如植物开花结果,花虽然凋谢枯萎,但保留下来的种子一旦遇缘,仍会发芽、抽枝、开花、结果。众生业力的感果,也是这种现象。又如一个装过香水的瓶子,虽然香水用罄,但是瓶子里仍留有香水味道。
从上面的譬喻可以知道人的祸、福、穷、通,都是自身的业力所感,所谓「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来果,今生作者是」。造什么因,就得到什么结果,善恶果报须由自己承担,并非有神明、上帝能够赏赐祸福,也不是阎罗鬼王可以任意司掌赏罚。我们要能够确实的体认:业是自己创造,不由神力;业是机会均等,绝无特殊;业是前途光明,希望无穷;业是善恶因果,决定有报。如此则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开创自己的人生,成为自己生命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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